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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宏达既是马英九恩师更是一中论者

http://www.CRNTT.com   2011-04-14 08:26:42  


 
  丘宏达长期以学者身份在美国从事战略观察和争取美国支持台湾工作,曾当选为台湾“十大杰出青年”。上世纪七十到八十年代,丘宏达经常对台湾政局发表意见,受到蒋经国与孙运璇的重视,多次邀请他返台参加会议。丘宏达是当时台湾少数公开撰文主张解除戒严的学者,对台湾民主化有重要贡献。一九七九年中美建交前两个星期,台湾当局将其在华盛顿的“大使馆”与“大使官邸”卖给“自由中国之友协会”,当时美国国务院的态度认为台湾当局在美国取得的外交财产,如是在一九四九年以前,应由中国大陆处理;一九四九以后则尊重台湾当局的权利。而这两座建筑物都是在一九四九年以前取得。丘宏达为美国前参议员杜尔撰写说帖,引经据典,包括英、美重要判决,供其在参议院辩论,而使得台湾当局得以保留这两座馆产,因而被学界称为“双橡园条款”。几年后,由时任驻美代表钱复在任时购回,再度让双橡园成为台湾当局在华府的重要据点。中美建交后,丘宏达曾参与美国国会起草《与台湾关系法》;《与台湾关系法》中有一个条款,提及台湾当局美国“断交”或撤回承认,不影响台湾当局在美国的相关财产与各种主张,就是根据“双橡园条款”而来。

  八十年代初,丘宏达曾是蒋经国在美国的观察员。一九九零年四月被李登辉提名爲“国是会议”筹备委员会成员,十月被骋爲“国家统一委员会”研究委员,后转任委员。一九九三年三月年连战“组阁”时,任“行政院”政务委员、海基会董事,推动“汪辜会谈”,一九九四年二月辞职,赴美续任马里兰大学教授。一九九八年任台湾“外交部”无任所大使,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长。去年七月,马英九特别向丘宏达颁授“一等景星勋章”。

  丘宏达着有《现代国际法问题》、《现代国际法》、《中国与台湾问题:文件与分析》、《中共条约年表》、《关于中国领土的国际法问题论集》、《中共与国际法》、《国际组织的缔约能力》、《中美贸易与投资法律问题》、《现代国际法参考文件》、《现代国际法基本文件》、《抗战胜利的代价--抗战胜利四十周年学术论文集》、《中共谈判策略研究》等书。丘宏达在《关于中国领土的国际法问题论集》一书中,探讨二战后台湾归属、钓鱼台主权等国际法议题,并驳斥“台湾地位未定论”,及援引中外历史文献,证明钓鱼台自古即属中国领土。多年前台湾内部出现《开罗宣言》效力争议,丘宏达曾撰文引用《奥本海国际法》及美国国务院所出版的《美国条约与其他国际协定汇编》,力证《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具有国际法效力。陈水扁上台后不久就否定“一个中国”原则,丘宏达在台湾《联合报》发表署名文章,呼吁陈水扁当局回归“一个中国”共识,让两岸僵局解套。丘宏达在文中用了大半篇幅,援引大陆海协和台湾海基会负责人在一九九二年的谈话、两会往来信函、文件,以及当时见诸报端的文字等,证实两岸一九九二年达成“两岸均属一个中国”的共识。丘宏达旅居美国近半世纪,始终持用“中华民国护照”,但在陈水扁上台后,丘宏达认为陈水扁无意开展两岸关系,而辞去“国统会”委员与“无任所大使”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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