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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地方债的循环被打破

http://www.CRNTT.com   2011-10-04 09:22:49  


  中评社北京10月4日讯/过去十多年,中国地方政府得益于卖地和发行债券两个渠道,快速增强了投资能力。这种陡增的投资能力,是支撑中国经济增长率超过10%的重要因素。但无论是这种投资能力,还是资金来源的两个渠道,都是不可持续的。

  上海证券报发表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袁东文章认为,尽管过去十多年各级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以两位数增长,但预算内收入支撑既定和新增纯粹公共性开支(特别是社保和医保),已是捉襟见肘,不可能再有财力支持地方政府的投资。因而,投资只能来源于不列入预算的资金,使得这种大规模地方政府收支在财政预算上得不到反映,不公开,不透明,缺乏监督。这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一些大型设施项目,无论是审批程序,还是项目的适用性和工程质量,抑或资金使用中的损耗,都日益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

  土地财政的弊端久已引发多方诟病,近两年来也受到了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打击。但从长期来看,只要体制改革不到位,土地就依然会是各级地方政府增强投资能力的主要算盘。短期看,卖地收入的暂时减少,债券发行得到进一步突出。不同于银行贷款的是,地方政府主导发行的各类债券基本是中长期的。这些债券融资,往往被地方政府通过不同融资平台间的周转,变为了项目公司的资本金,起到了股权资本的作用,支撑起了融资平台不断膨胀的银行贷款。然而,这种支撑是虚假的,因为作为支撑的资本金完全来自债务性质的债券融资。这将引起相当部分资金流转的混乱。一旦链条中断,造成的金融失序将不可等闲视之。

  因得不到有效监督,是否发行债券,发行多少,何时发行,债券期限如何设计等,几乎完全取决于地方政府的决定。即使发改委发布的行政规章对债券发行有着粗线条的界定,但地方政府主导发行的债券决策仍然是不透明的。尽管在公开媒体上也有债券发行公告和募集说明书,但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则是基于一时利益,对债券能否偿还、如何偿还、材料是否真实等并不在意,有些偿债抵押品已重复抵押了多次,而有些抵押是不可能产生偿债效用的(如公园、医院等)。

  更成问题的是,像建设保障房这样的大规模公共投资项目,不可能产生偿债所需的现金流,因此不具备发债融资的条件。如果放任地方政府为此发行债券筹资,无疑为将来制造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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