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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亿日元对华“赔款”给了谁

http://www.CRNTT.com   2011-10-22 11:41:06  


 
  理赔金巨额余款去向成谜

  记录花冈事件的的著作《尊严》的作者李旻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称,中国红十字会作为信托人,并不参与基金的使用决策,但负责监管基金的使用情况,同时并不从这份劳工索赔款中扣所谓的工作“费用”。但是,中国红十字会并没有适时公开相关的信息。

  李旻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这笔钱无论是什么性质,作为托管单位的中国红十字会,肯定是把钱乱花了,到现在也没有公布,我在写这本书是曾多次要求采访中国红十字会,要求公开接受赔偿受害者的人数,但始终没有得到。”

  “我们很难了解到这笔钱去向的真实情况,因为这笔钱属于信托金,只有受托方有权利查询、监督。信托方是日本鹿岛公司,其他人没有权利查。很多人士要求公布账目,红十字会根本不理睬。”李旻称。

  李旻表示,鹿岛公司只是赔了一小部分,所以根本不愿理这件事,红十字会只承认找到500多人,但日本方面是按986人给的,至少还差400多人及其家属没有得到这笔钱。而且当时按每人50万日元计算的,实际发到受害者手中只有25万日元。中间出现了巨大的资金缺口,钱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可以说,这笔钱肯定被乱花了。

  6月27日,媒体人周筱赟在微博上发文,称他的朋友石玉在2009年对耿谆进行了采访,发现了一些和红十字会相关的信息。周筱赟在微博中提供了一个链接,该链接指向石玉的一篇名为《拜访抗战老英雄》的博客。

  石玉在博客中写道:“1995年,耿谆等多位花岗惨案的受害者起诉鹿岛公司,鹿岛公司最后拿出5亿日元‘慰问金’。耿谆发表声明,拒绝‘慰问金’。耿谆没有拿一分钱,但他知道,受害者及其家属中,有人比他生活得苦,他没有反对别人拿。中国红十字会最终接收了这笔资金,代转给受害者及家属。中国红十字会扣了2.5亿日元作为‘费用’。”

  针对质疑,中国红十字会此前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花冈和平友好基金的说明》,称花冈事件是中国当事人与日本鹿岛公司(强迫奴役中国当事人的企业)多年斗争和诉讼的结果。1999年,中国红十字会应花冈诉讼案中国原告方耿谆等11位原告(中国当事人)的请求,同意作为受托人参加花冈诉讼案的和解。

  2000年11月29日,花冈诉讼案原、被告(鹿岛公司)正式达成和解。根据和解条款规定,原告们选出了花冈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负责根据和解条款的有关规定,决策花冈基金的使用。中国红十字会作为受托人,根据和解条款的规定,开始了花冈和解的后续工作,主要职责就是将5亿日元信托金设为“花冈和平友好基金”,并负责该基金的管理。

  在上述说明中,红十字会方面称,中国红十字会协助花冈基金管理委员会开展了大量工作,帮助寻找到520名花冈中国劳工,协助办理信托金、教育金的发放,并积极协助组织安排花冈人员赴日本参加祭奠活动,在国内举办各种形式的展览及会议等。通过这些活动,使更多的人了解历史,为中日两国世代友好作出了贡献。

  对截留该笔基金的质疑,中国红十字会回应称,完全不存在扣留2.5亿日元的情况。中国红十字会作为受托单位,将会继续协助花冈基金管理委员会做好这项工作。

  在记者向红十字会提出,希望采访张虎时,相关人员称其在外地出差,随后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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