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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金融改革试验区该试验什么 | |
http://www.CRNTT.com 2011-11-11 08:15:31 |
产权改革实现银行企业属性 文章指出,建设金融自由港离不开两个方面的努力:一是对区内原有的国有银行进行产权制度改造,使它们由原来国有银行的分行或支行,改造成为民间资本控股的独立的法人银行,和它们原来的上级国有银行部门脱钩,实现彻底的改头换面。因为只有这样,才有可能真正打破垄断,实现和其他民营银行的平等竞争。二是放手让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不对所设组织的类型和数量、投资额度、出资比例等设限,在当前政府提出的试验区方案中,主要鼓励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的增量改革,而这些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上受到的限制仍然比较大,距离真正的银行尚有差距,而我们设想,如前所述,允许私人成立真正意义上的银行,即它的业务和目前国有银行的业务没有区别,当然,我们不可能预设在金融自由港内,会出现什么形式的金融机构,因为这取决于银行家的活动,不可能事先预测,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形式一定是非常多样化的。开放金融业,对急于寻找投资渠道的温州民间资本来说,无疑是打开了一扇大门。这两个方面,可以概括为国有银行的“私有化”和民间金融的“合法化”,这应该成为金融试验区的两条支柱,它们缺一不可。 有人可能会说,私人银行家可能会掩盖重要的信息,从而让储户承担额外的风险,甚至使储户遭受损失甚至血本无归,因此需要政府的“监管”。要指出的是,这种风险是有可能存在,但不能成为政府监管的理由。银行监管部门不可能有银行真实储备、投资情况的信息,银行很容易造假应付监管部门。政府更不可能知道的是什么规则是适合银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这套规则不可能被政府事先制订出来,只能通过银行家的竞争去发现,维护金融秩序的,正是不断地被银行家发现并得到市场认同的那套规则,也只有这套规则,才是金融业生存和不断扩展的基础。竞争中产生的组织和机构,如信用评价机构,是促使银行遵守应有的规则,维护金融秩序也起到辅助的作用。所以,政府的监管,如果需要的话,那绝不是执行自己制订的那套规则,而是维护这套市场自身的规则:一套有助于发现谁有银行家才能,并允许其发挥才能的规则。 现代金融需现代社会基础 文章称,建设“试验区”,目的是催生出现代金融,但温州的土壤能否产生现代金融,我们仍然心存疑虑。这是因为现代金融所赖以生存的基础绝不只是金融本身,换句话说,现代金融业是建立在现代社会的基础上的,一个法治的社会、诚信的社会才可能有现代金融,其程度和金融发达程度成正比,比如我们看到香港有现代金融,瑞士也有现代金融,而这些国家或地区无一例外都是高度法治的、社会诚信度高的国家和地区。温州如不在法治和诚信社会上下工夫,现代金融是不可能的,即试验区不会有什么结果。也许,建设法治社会的挑战,比建设金融试验区本身还要大得多,但确实这是政府必须面对的挑战,别无选择。 “试验区”应该有长远的目标:为中国金融的市场化、现代化积累经验,而不能停留在解决危机这个层面上,因此它要为全方位的改革做准备,不仅是放宽民间金融,使民间金融正规化、合法化,还要尝试国有银行私有化的可能性,更为重要的是,不能局限于就金融谈金融,必须在法治社会、诚信社会和公民社会上迈出更大的步伐,在这方面,可借鉴香港、瑞士的社会管理经验。从发展阶段上来说,温州以制造业为主的阶段早就过了,温州也早该进入到以金融业为主的阶段,但温州迄今都没有已经进入这一阶段的迹象,这次,机会再次降临温州,我们有理由对温州这次的金融改革有更高的期待。须知,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必须用真正的、更深层次的改革来解决,除此之外别无他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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