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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返偷渡客协议已有文本何不优先处理? | |
http://www.CRNTT.com 2012-05-03 08:40:05 |
实际上,如何遣返偷渡客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海峡两岸的相关单位,也曾酿成负面影响两岸关系的大风波。由于历年偷渡者甚多,被收容在靖卢等监所的偷渡客人满为患,台湾方面相关单位不但为此耗费不少人力财力,而且也因监所环境和条件恶劣而遭到人权组织批评。甚至在李登辉当政时期,“陆委会”和“法务部”、“警政署”的主管官员基于其父辈当年“国共斗争”的经历,对共产党员在国民党监狱中组织地下党支部进行斗争的经验记忆犹新,因而担心偷渡客中有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退役军人身份者,在被收容的偷渡客中组织“地下党支部”进行抗争,发动暴动“越狱”后冲击社会治安。当时的“陆委会”一位主委级官员就曾私下向笔者表达这个忧虑。 由于“靖卢”人满为患,担心会发生“暴动”事故,而且也确是需要疏导,更因备受朝野“立委”的压力,在当时海基会尚未成立,无法与对岸取得联系之下,只好单方遣返,利用被截获的“过线”大陆渔船作为遣返偷渡客的乘载工具。但由于台湾执法人员不能跨过“海峡中线”,却又担心渔船过了“海峡中线”后偷渡客将渔船驶回台湾,于是就将偷渡客驱赶落船舱,并用铁钉钉死舱盖,因而接连发生被遣返者在船舱内窒息而死的重大惨案。 在舆情压力之下,海峡两岸的相关部门于一九九零年九月十二日以双方红十字会的名义,在金门进行秘密谈判,这是海峡两岸第一次在不属于“第三地”的地方进行谈判。这次谈判圆满达成了《金门协议》,协议的标的就是为了规范遣返两类人,其一类“违反有关规定进入对方地区的居民(但因捕鱼作业遭遇紧急避风等不可抗力因素必须暂入对方地区者,不在此列),其二是“刑事嫌疑犯或刑事犯”。双方商定以马尾--马祖为遣返交接地点,但依被遣返人员的原居地分布情况及气候、海象等因素,得协议另择厦门--金门。此后,台湾方面遣返偷渡客,都是执行《金门协议》,但因班次少,并受到气候、海象等因素的影响,仍然无法及时疏导被收容的偷渡客。 台湾海基会和大陆海协会先后成立后,双方都十分重视偷渡客遣返的问题,认为《金门协议》已不足以妥善解决,必须另行签订更为规范性的遣返协议。因此,在一九九三年四月下旬第一次“汪辜会谈”所签署的《汪辜会谈共同协议》中,所确定的当年度协商议题,第一项就是《违反有关规定进入对方地区人员遣返及相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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