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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与自由主义:反孔子的“托拉斯” | |
http://www.CRNTT.com 2012-05-31 12:01:27 |
“正义的火气” 一般认为胡适在1917年1月发表的《文学改良刍议》,是新文化运动的第一页,按照郑振铎的说法是“发难的信号”。 值得注意的是,胡适的“发难”态度。他不仅选择了更加温和的“改良”,而且还是谦虚的“刍议”。他在篇末特别提到,希望读者能够匡正纠错。也就是说,胡适认为自己只是提出了一种见解,抛砖引玉,以讨论的态度研究问题。 而北京的陈独秀却嫌胡适的态度过于温良。在紧接着的二卷6号上,他亲自写了一篇《文学革命理论》,自称“愿拖四十二生的大炮为之前驱”。陈独秀把胡适的观点、态度全面升级,不仅要高举“‘文学革命军’之大旗”,而且要在旗上大书特书他的“革命三大主义”。 胡适看到陈独秀的文章后,感到不妥,便又回了一封长信。胡适说,虽然他在自己的诗文中,和朋友讨论时常会用到“文学革命”,但写成文章发表出来还是用了“改良”而非革命,是“刍议”,而非教条式的论断。胡适认为,文学的改革非一朝一夕,也不是一两个人能定的。他更希望国内知识分子能心平气和地研究这个问题,讨论成熟了,问题就解决了。他不敢以自己绝对正确,而应该允许他人“匡正”。 然而,陈独秀却不以为然。他回覆胡适,承认自由讨论是学术发达的原则,但是就白话文学而言,这件事已经很清楚了。“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钱玄同的态度则更加激进,把白话文的反对者直接扣上了“选学妖孽、桐城谬种”的帽子。他的态度是,敌人不投降就叫他灭亡。 1920年北洋政府教育部通令全国,小学一、二年级国文一律改为白话文体,并从1922年开始在小学全部试行白话文教学。使用了几千年的文言文,只用了3年多的时间,就被白话文取代了。革命派大获全胜。一则,时代使然,如生物进化自有规律。而另一方面,则与新文化运动推进者的激进态度密切相关。 对于陈独秀的激进,胡适晚年也有过正面的评价。他在《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中写道:“当日若没有陈独秀‘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的精神,文学革命的运动绝不能引起那样大的注意。” 骂还是不骂?“绝对之是”,还是“匡以正之”?激进与保守,两种态度,两种取向,在新文化运动中形成了第一次交锋。能骂出声的是陈独秀、钱玄同、鲁迅,都有留日的背景;反对谩骂的是胡适、王懋祖、任鸿隽、张奚若等,他们都是留美的。留美留日的两拨学生,知识背景不同,价值信念也有区别,他们虽开始在一起,但分道扬镳几乎是必然的。 留美的汪懋祖写信给胡适批评《新青年》说:“如村妪泼骂,似不已容人以讨论者,其何以折服人心?”任鸿隽从美国回来写信给胡适说:“谩骂是文人最坏的一种习惯,应当阻遏,不应当提倡。” 而钱玄同则写信给胡适,批评他的态度过于“周旋”:“老兄(胡适)的思想,我原是很佩服的。然而我却有一点不以为然之处:即对于千年积腐的旧社会,未免太同他周旋了……老兄可知道外面骂胡适之的人很多吗?你无论如何敷衍他们,他们还是很骂你,又何必低首下心,去受他们的气呢?我这是对于同志的真心话,不知道老兄以为怎样?” 1924年,白话文运动的论敌林纾去世。胡适特地在《晨报》写文章纪念。他说:“我们晚一辈的少年人,只认得守旧的林琴南而不知道当日的维新党林琴南;只听的林琴南老年反对白话文学,而不知道林琴南壮年时曾做很通俗的白话诗——这算不得公平的舆论。”为了还林琴南一个公平,他还抄了5首他的白话诗,还其一个本来面目。而钱玄同等仍旧不饶恕,他在《写给刘半农给启明的信底后面》中说:“我底意见,今之所谓‘遗老’,不问其曾‘少仕伪朝’与否,一律都是‘亡国贱奴’,至微至陋的东西。”最后,还要加上一声“呸”。 胡适的“宽容”和他的同道的“不宽容”构成了新文化运动中的一个内在裂痕,最终导致了团体的分裂。这种“绝对之是”的态度,慢慢形成了不容忍的空气,成为胡适后来所说的“正义的火气”。对自由的追求也就走向了它的反面。 胡适晚年在给苏雪林的信中反思说:“‘正义的火气’就是认定我自己的主张绝对的是,而一切与我不同的见解都是错的。一切专断、武断、不容忍,摧残异己,往往都是从‘正义的火气’出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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