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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广昭:当代中国政法机制之变迁 | |
http://www.CRNTT.com 2012-07-16 11:48:29 |
1978年,在经历了十年文革动乱后,中共中央重新设立中央政法小组,负责处理包括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和民政部在内的政法事务。两年后,中央政法小组改制成为中央政法委员会,这一名称沿用至今。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1980年代的中央政法委书记彭真、乔石都只是政治局委员,陈丕显更仅是中央书记处书记。与之似乎形成某种相关的是,那时的中国,非常推崇法制的观念。 邓小平在1986年6月的一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就强调,要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当时的表述对现在的中国都相当有针对性:“党要管党内纪律的问题,法律范围的问题应该由国家和政府管。党干预太多,不利于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这是一个党和政府的关系问题,是一个政治体制的问题”(《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63页)。 接着,在1988年,中共在探索党政分开的政治体制改革中,决定撤销中央政法委,取而代之的是中央政法领导小组,其成员由中央各政法部门的领导兼任。当时政法系统不少人认为,这意味着中共对政法工作的放弃或削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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