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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府保钓立场弱化是迎合重返亚洲战略

http://www.CRNTT.com   2012-08-21 08:46:17  


 
  实际上,当年马英九参加的“保钓”行动,就是强烈主张中国拥有钓鱼岛的主权,钓鱼岛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即使是按照《美日安保条约》第五条的适用规定,美国向日本移交的是钓鱼岛的行政管辖权,而非主权;而美国在面对汹涌澎湃的“保钓潮”时,也是如此自圆其说,满足了“保钓”运动的诉求愿望。因此,按照马英九参与的“保钓”运动的主张,即使日本掌握着对钓鱼岛的实质控制权,但其主权仍是属于“中华民国”亦即中国的。而马英九现在却是自己拿掉了“主权在我”,也就难免会被戴上“投降主义”的帽子了。

  我们再翻看马英九当年在其美国哈佛大学博士论文《怒海油争:东海海床划界及外人投资之法律问题》的基础上,结合联合国公布的“海洋法”,而改写的《从新海洋法论钓鱼台列屿与东海划界问题》一书中所主张的“钓鱼台主权在我”,及即使是为了与日本合作开发东海石油资源,“退一步”搁置主权争议,主权问题“可以”也“应该”与划界问题分离的观点,那就可以看出,马英九在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上,已是其固有立场严重弱化了。

  至于马英九拒绝“两岸合作保钓”,则似乎是要将其“不统、不独、不武”策略,由两岸关系领域延伸到钓鱼岛问题方面,既要在对待钓鱼岛问题上体现“不统”,也要争取“不武”,以凸显其《东海和平倡议》中的“相关各方应遵守国际法,以和平方式处理争端”,及“相关各方应建立机制,合作开发东海资源”的精神。与此同时,也是要在钓鱼岛问题上落实“一国两区”的论述。因为在行政上,钓鱼岛的行政管辖权是属于宜兰县头城镇,虽然中国大陆也曾说是属于浙江省管辖,但却没有具体到县及乡一级的行政区域所属,因而是“虚级化”的。那马政府就要固化这一形态,不让大陆“染指”。这就可以看出,在中国大陆外交部积极斡旋之下,日本被迫释放并遣返港澳保钓登岛人士,但台湾“外交部”也要插上一腿,说这是其“施加压力”的结果。其实,中国大陆是联合国常任理事国,日本要“入常”,当然不敢过于忤逆;而根据联合国二七五八号决议的精神,台湾连联合国的成员也不是,日本又何须“俾面”讨好台湾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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