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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搁置争议、共同开发”错了吗? | |
http://www.CRNTT.com 2012-09-16 08:56:53 |
“关于日中两国议论纷纷的‘共同开发’尖阁群岛附近海底油田的设想,政府内部很重视日中两一国各自持有不同的想法,对于早日实现这一设想,出现了警惕论和慎重论。外务省已训令驻北京大使馆注意中国方面的意图。 “关于共同开发尖阁群岛附近海底油田的设想,日本在七月十日的内阁会议上,已由园田外相同意森山运输相提出的方案的形式表面化。但是,正如园田外相在内阁会议后所表明的那样,‘中国方面也非正式地试探过,中国政府的几位最高干部,从五月到六月已向访华的日本政界、经济界要人就‘共同开发’的设想进行了工作。’ “在政府内部,所以对中国方面的提案涉及领有权的意图投以警惕的目光,第一,这些中国政府首脑的发言中,明确地阐述了这样一个基本立场,即指定‘尖阁群岛附近’的地区,同‘领有权是不同的’问题”。邓小平副总理曾说过,‘尖阁问题放它二十年三十年,留待下一代去解决’。同过去这种慢慢来的姿态相比,居然摆出了在‘尖阁群岛附近’的特定地区急于进行共同开发的姿态,使人感到中国的姿态有了明显的变化。 “第二,中国政府首脑的一系列发言,是在五月末冲绳开发厅对尖阁群岛的开发利用进行调查以及中国方面对此提出抗议之后紧接着开始的。政府内部有这样的推测:‘在领有权问题上,中国鉴于日本具有积累的有效统治,于是改变战术,拿出共同开发石油的办法造成事实上‘共有’的状态。’此外,‘渤海湾方式’,是中国在开发领海内的海底油田时,由日本在资金和技术方面予以合作并以生产的石油供给日本的方式,把这种方式适用于尖阁群岛的附近,无宁说使人感到中国方面的主张是,在承认中国对这些岛屿的潜在主权的情况下来共同开发。 “第三,从中国开发石油的现状看,急于在尖阁群岛附近着手的必要性很小。中国估计存在着蕴藏量互大的陆地油田,应最优先地开发这些油田。只是这些油田离中苏国境太近,因此想同时开发海底油田。日本专家认为,渤海湾的日中共同开发,英国系统的国际石油资本在黄海的勘探,以及美国系统的国际石油资本在南中国海珠江口的勘探,都刚刚开始,目前没有余力进行其他(开探)。 “据认为,大平首相、园田外相等政府上层人士的基本判断是,在东中国海也给中国以较多的权利的情况下,及早地进行‘共同开发’,是上策。 “正是因为这样,政府内部才提出了离间性的警惕沦。他们认为,尖阁群岛附近的‘共同开发’,将成为日中友好的政治上的象征,因此在尖阁群岛的领有权问题上很有可能出现迫使口本让步的事态。” 日本政府因此坚决不同意在钓鱼岛附近“共同开发” 正因为意识到了“共同开发”钓鱼岛海域,会打破日本对钓鱼岛的独家实际控制,进而改变中日在钓鱼岛主权问题上的被动与主动关系,日本拒绝了中方的提议。据1979年8月1日新华社东京电:日本外务省认为搁置领有权而进行联合开发,不仅会招致国内反对,而且会给苏联“可否搁置领土问题而进行缔结睦邻友好条约谈判”以借口,认为搁置领有权而进行联合开发,在外交政策上是拙劣的——值得一提的是:苏联为了打破外交孤立的局面,当时恰恰也在谋求与日本实现关系正常化,为此甚至不惜将与日本存在主权争议、而由苏方实际占领的北方四岛拿出来,提议与日本进行“共同开发”;而日本则一度寄希望于抓住苏联外交上的困境,逼迫苏联放弃北方四岛,而未接受其“共同开发”提议。日本之所以拿苏联为挡箭牌拒绝中国,恰恰也正是击中了中国当时反苏现实无可扭转的软肋。 1979年8月,日本驻华大使吉田健又提出:不要提尖阁列岛共同开发,应在该岛以西“有希望的储油区”进行共同开发,或在日方划出的中间线两侧,各划出同等面积的区域进行共同开东海争议海域共同开发。9月7日,园田外相在内阁会议上说:尖阁列岛(即我钓鱼岛)是日本的固有领土,不认为是有争议的地区,谈不上把尖阁列岛的领有权搁置起来。日本严防中国以任何形式对钓鱼岛进行实际渗透的态度显而易见。而1980年之后,在不谈钓鱼岛附近共同开发问题的前提下,日本政府还曾多次表示愿意联合开发东海其他海域大陆架油气资源。 结语:在领土争端问题上,只要能够抛弃不切实际的喊打喊杀,以冷静和理性来思考问题,其实不难对政府采取的措施做出客观的评价。邓小平时代针对钓鱼岛所提出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策略,虽然不能说很成功,但毕竟都有深思熟虑在其中,对收回钓鱼岛,是明显有帮助,而绝对无损害的。当然,此一时,彼一时,“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在今天是否还适用,则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来源:腾讯历史2012-9-14第62期 题:邓小平“搁置争议、共同开发”错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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