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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与中国利益如何契合 | |
http://www.CRNTT.com 2012-11-26 08:43:38 |
北京青年报发表媒体评论人徐立凡文章称, 显然,RCEP对于参与各方提供的红利将是巨大的:对大经济体来说,收益更多体现在地缘政治方面,经济联系更加紧密,可以大大减少极端形式解决争端的几率;对小经济体来说,“搭车发展”的机制化,不仅意味着巨大市场的出现,还意味着规避国际经济风险能力的增强。 文章分析,但愿景是一回事,能否按期实现是另一回事。RCEP的成立,需要两个前提,一是东盟10国内部及“10十N”的“N”方都实现自由贸易。目前这一进程较为顺利,东盟10国已与“10十N”机制中的外部5国达成自贸协议,除非出现特殊情况,10国内部的自由贸易,也有望在2015年实现。二是东盟以外的“N”方,即中、日、韩、印、澳、新6国之间,也达成自由贸易协议。然而,这一环节尽管进程正在加快,但却面临不小困难。 一方面,是保护本国经济的考量,可能导致谈判进程迟缓。相对而言,中国具有16国中最好的经济禀赋,对市场开放后遭受的冲击抵抗力较强,这已在2001年加入WTO后所证明。但是,其他国家则可能受到经济形态单一化约束,对部分市场的开放会持谨慎态度。此前,日、韩与美国的FTA(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引发的农产品争端和社会抗议潮流,已经表明难度之大。 更重要的是,任何经济安排都难以脱离政治信任度的制约。“N”方国家中,既不乏有全球雄心的国家,更存在因历史认知差异、现实领土领海争议而造成的隔膜。近年来,隔膜有增无减,已经极大影响到了政治互信和民间观感。在这种情况下,自由贸易谈判若想取得较大进展,需要外部环境的变化。比如,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危机感,就客观上加快了中、日、韩三国货币互换协议的进程。 还要看到,RCEP并非是区域内各国加强经济合作的唯一选项。美国主导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正在呈扩张之势。尽管TPP在知识产权、劳务协议等方面调制了更加严格的门槛,而且因为缺乏中国的参与具有基因缺陷,但是,对于大多数区域成员来说,“两面下注”或许是最有利的选择——这也将制约推进RCEP。 以欧洲构建经济共同体的模式套用“亚洲共同体”,很可能不适用。欧洲内部对于历史问题业已形成了基本共识,亚洲没有;欧洲除希腊和塞浦路斯等个别情况之外,已基本解决领土争议,亚洲还没有。特别是,在欧洲金融危机爆发后,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设计缺陷,已经在迫使人们反思:区域一体化的红利是否远没有预期那么容易收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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