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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启动民营银行试点 | |
http://www.CRNTT.com 2013-07-23 07:52:23 |
从国际经验看,大银行在面向基层市场时固然在融资能力和标准化信用风险管理上有些优势,但也存在动力不足、交易成本高和信息不对称等劣势。正因如此,国际上大型经济体普遍拥有众多小银行,其作用不仅仅是在数量上增加小企业融资供给,更在于质上的差别。这些小银行天生不具备竞争大客户的能力,专注“小微”是其不二选择,易于和小企业保持长期稳定的融资关系,从而形成相应的信息和交易成本优势。 尽管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政府应该适当支持以克服市场失灵,但这些支持应和市场主体自身激励相容。如果延续目前只有银行能发起设立新银行、依靠大银行管理小银行的思路,即使中小金融机构数量有所增加,其公司治理和经营行为也难有大的转变,同样摆脱不了傍大款、垒大户、拼规模的同质化竞争。 这几年,无论是政府融资平台的急剧膨胀和愈发严重的产能过剩,还是小微企业的融资难和融资贵,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竞争同质化带来的效率损失和结构性缺陷,反映了现有金融体系对差异化银行培育的迫切需求。 其次,应将银行业视为一个竞争性服务业部门。 中国历史上曾有民营银行的传统,比如解放前不少地方就有大量的私人钱庄、票号等,但改革开放前长期实行单一公有制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银行实际上只是与财政类似的国家另一个钱袋子。这种体制下自然不需要中小银行,没有民营经济从而也就没有民营银行。 尽管改革已进行多年,民营经济已发展壮大,但传统计划经济思维仍然存在,一定程度上,银行仍被视为国家需要控制的经济命脉,或是宏观调控的载体和工具。 这些看法固然有合理成分,但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实体经济竞争程度提高,要求金融服务效率随之提高,我们不能再将金融业视为禁止一般社会资本进入的特殊领域,而应更多将银行业看做现代服务业中一个竞争性产业部门,由大量具有不同所有制、不同产业背景的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层次竞争性市场体系,并最终通过在金融领域引入市场竞争,提高金融中介服务的微观和宏观效率。 将银行业视为竞争性部门,首先意味着允许各类中小银行的存在。从国际上看,多数国家尤其是大国经济体中,数量较多、竞争程度较高的银行业市场结构往往效率较高,可以充分发挥中小银行立足社区、贴近小微企业,在缓解信息不对称和降低业务成本方面所具有的独特优势。 美国资产规模小于10亿美元的银行有6000多家,占银行业法人机构总数90%以上;欧元区独立法人银行超过2000家,其中德国(合作银行)有1100多家中小银行;日本地方银行有数千家;金砖国家中,俄罗斯注册资本小于3亿卢布的法人银行有700多家;而印度、巴西也拥有数百家中小银行。 将银行业视为竞争性部门,还意味着监管政策需要公平对待每一类合格投资主体。事实上,从多年来的社会舆论呼吁看,民营银行问题一定程度上被演变为一个政府对公平竞争的态度问题,如能抓住这一问题有所突破,对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增强改革信心以及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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