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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企业“走出去”之重新定义 | |
http://www.CRNTT.com 2013-10-21 12:27:55 |
五、改革垄断体制,放开国内市场,建立完善的市场机制和配套的金融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中国油气公司在“走出去”过程中所面临的种种抵触和不适应,在很大程度上缘于国内体制和国际油气规则的错位。中国油气行业实行高度垄断的体制,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相关的金融市场更是无从谈起。在石油的金融属性日益明显的背景下,如中国欲在国际石油市场寻求话语权和定价权,需深度融入全球油气产业和金融贸易体系。 六、鼓励民营企业参与“走出去”战略,加强“走出去”战略梯队建设,带动相关产业“走出去”。一方面,民营的身份有助于缓解国际市场对中国的恐慌,另一方面,民营企业灵活的决策和调整能力在某些方面和某些项目上有助于弥补“尾大不掉”的国家石油公司的不足。此外,石油公司的“走出去”不再是简单的资金投入,还涉及到相关技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劳务的输出。中国可以考虑整合国家石油公司和民营石油公司资源,建立“走出去”战略梯队,取长补短,在“走出去”过程中实现优势互补。 七、更多地参与全球能源治理,承担相应的国际责任,对内让全民分享“走出去”的成果。全球能源治理需要国际石油公司的更多参与,需要规范的投资和社会责任的体现。中国石油公司应朝这一方向转变,让石油财富为全民享用,包括本国国民在内,这就要求中国国家石油公司建立起透明的、可监督的运行机制,削减不合理的企业成本,让民众更多地分享“走出去”的成果。(作者为第一财经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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