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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体字真的是中华文化的精髓吗?

http://www.CRNTT.com   2014-01-14 13:39:51  


 
  但是,内地网络在这篇新闻报道下,煞有介事地弄了个民意调查:“马英九称繁体字是中华文化精髓,你怎么看”。结果,大部分人(接近80%)都选择“同意”,只有少数人选择“反对”或“无所谓”。这说明,人们普遍把马英九的话当真了。

  因此,有必要梳理一下马英九先生关于汉字字体的论断。

  分析马英九先生的两个论据,可以得到如下信息:除了繁体字,别的字体可能有文化意义,也可能没有文化意义,只有繁体字是肯定有文化意义的;繁体字以外的字体,固然是有艺术价值的,但都不如繁体字的艺术价值大。

  我们知道,所谓繁体字,就是大陆地区推行简化字之前那种笔画比较繁多的字体。这种字体并不能囊括简化字问世之前的所有字体。它只是汉字楷化之后的一种字体,隶书、篆书、金文、甲骨文都不包括在内。汉字的演变史大致是: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隶书—楷书(繁体字、简化字)。现在,马英九先生单单摘出繁体字,称只有繁体字是“精髓”,其他都不是。

  首先,这对于古老的文字,尤其是已知最古老的文字甲骨文和文化轴心时代使用的篆字是非常不公平的。没有甲骨文的话,会不会有后来的篆书、隶书、楷书、繁体字,都是个疑问。诸子百家,各行各业,那么多奠定中华文化基础的经典著作,最初都是用大篆或六国文字书写的、抄写的、刻印的。

  简化字固然有简化过度的问题,使原本不同的词变成了相同的汉字,每每贻人口实。例如,“后(后妃)”、“后(前后)”混同,“发(出发)”、“发(头发)”不分。但是,权衡利弊,应该说,简化字也有不少优点,例如易写、易认。况且,简化字已经沿用了半个多世纪(实际上简化字古已有之,政府颁布简化字则始于1935年,由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实践证明,无论是进行创作,还是迻译古文,都无大碍。有个事实不能不提,如今公私图书馆中的大多数书籍,都已经是使用这种字体印刷的了。繁体字与简化字之间,使用人数上,后者明显多于前者。十多亿人熟练掌握简化字,这不是一件可以随便忽略的小事情。

  说甲骨文、篆字、隶书不是文化精华,有点数典忘祖;说简体字不是文化精华,也有抹杀事实之嫌。

  归纳一下两个事实:一个是,简化字至少已经在大陆地区深入人心,娴熟于阅读、手写;另一个是,大量的古今文献,都已经出版了简化字版本。

  马英九先生说繁体字更具艺术价值,如果是就书法艺术而言的,那么,我不得不指出:这是不懂书法艺术的外行话。繁体字笔画多,写出来显得稳重些,这是未入门的书法爱好者的感觉。真正的书法家,并无此虞。总共两千多个简化字,基本笔画、结构特征都没有改变,所不同的只是笔画数量,有多有寡。对于书法创作,并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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