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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实名举报:让举报者成炮灰 | |
http://www.CRNTT.com 2014-09-15 11:23:20 |
官方常以"优先办理"为条件强力鼓励个人实名举报,2012年,最高检举报网站实名举报达到85% 近年来,不少地方政府及纪检监察部门纷纷出台条例或举措,鼓励实名举报者。2012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中纪委新闻发言人崔少鹏就表示,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凡是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以广东为例,2012年4月9日,广东开展"三打"行动,也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实名举报。根据《检察日报》报道,2012年,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网站情况看,署名举报占比接近85%。 中国没有专门保护实名举报人的法律和机构,强推实名举报让举报人陷入险境,2010年,最高检材料显示70%举报者曾遭打击报复 目前,中国没有专门保护实名举报人的法律和机构 。有关举报人保护的规定散见于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以及《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等规定中,但这些法律政策仍停留在宣示性规定上,对报复者只能进行事后惩罚,起不到事先保护作用,在司法实践中也缺乏可操作性。相互推诿、互踢皮球,形成保护真空,让举报人保护陷入"人人都管,人人都不管"的境地。据《法制日报》报道,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材料显示,在那些向检察机关举报涉嫌犯罪的举报人中,约有70%的举报人不同程度地遭受到打击报复或变相打击报复。 例如,在2008年安徽"阜阳白宫事件"中,颖泉区检察院检察长对举报人李国福举报区委书记张治安的问题不仅不予核对或上报,反而动用司法权力将李国福夫妇和女婿一同拘捕,造成举报人李国福死于非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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