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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43号文件或将全面改变中国 | |
http://www.CRNTT.com 2014-11-05 09:35:40 |
43号文到底明说了什么? 43号文,首要目标是治理地方债。 媒体报道,这份名为《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清理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于日前下发至地方财政部门。《办法》规定:截至2014年底的存量债务余额应在2015年1月5日前上报;将存量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统筹财政资金优先偿还到期债务;2016年起只能通过省级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举借政府债务。 其中比较关键的几个点包括: 锁定存量,堰塞湖不能扩大。锁定后的政府债务及或有债务存量债务余额只减不增,除正常清偿外,债务数据不得调整。 纳入预算管理,财务公开。地方各级政府要将锁定后的政府债务及或有债务情况及时向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报告,并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锁定债务余额后,地方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债务单位要将政府存量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 拟定偿债顺序,近乎于为地方政府资金建立财务制度。按照规定,一般公共预算可偿债财力不足以偿还到期一般债务的,可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偿还;政府性基金预算可偿债财力不足以偿还到期专项债务的,可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偿债——这等于要提前把地方政府各项收入纳入企业一样的财务制度。 分类管理,不兜底。对于公益性(如棚改区)、商业性做了比较彻底的划分,城投债一分为二,商业性的必然要引入BOT、PPP等方式处理——但是,也意味着如果没私营企业参与就必须压缩相关投入,这样才更能接近市场定价。 一言以蔽之,公益的归公益,市场的归市场,谁家孩子谁抱,18万亿地方债(数据来源:审计署截止日期:2013年6月)已经摆上案板等待处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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