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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输血感染艾滋,谁之过?

http://www.CRNTT.com   2015-01-12 12:17:59  


毛毛的病情牵动着很多人的心
 
  一些网友认为“既然别人的血不安全,为什么不用家人的血”,这种观点也不科学

  持这种观点的网友认为,家人的血安全性更有保证,即使有问题,也是自己做主,出了事也不会怪医院。但实际上,这种做法并不具备可行性。因为亲属之间抗原的相似性较高,当受血者的免疫出现严重缺陷或受到抑制时,会对直系亲属的相似淋巴细胞缺乏识别,把他们当成“自己人”。此时,外来淋巴细胞就会“反客为主”,攻击宿主自身的组织器官,引起致命性的并发症。

  虽然这种情况发病率不高,大概在万分之一到千分之一之间,但是一旦发生,病死率相当高,能达80%~90%。而《献血法》所倡导的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是鼓励用血患者找到足够的亲友为他们献血,以便在医院里换取足够的用血额度。

  但实践中,血液采血、检测、制备过程可能存在漏洞

  福建省卫计委表示,毛毛当年先后输入过8位献血者的血液,其中一位之前确认HIV抗体为阴性的献血者,在本次调查中HIV抗体检测为阳性。在对当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的输血治疗,以及福建省血液中心的采血、检测、制备过程的调查中,调查组均未发现违规行为。

  但毛毛代理律师吴武萍却表示:“我们要求他们提供当年所有的程序性文件,包括从抽血到输血整个过程,相关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是否具备资质,这样才能证明他们的整个行为是没有过错的。”

  这样的质疑看似有一些“无理取闹”,实际上却在情理之中。因为按照我国《献血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必须对献血者进行体检,并对血液进行严格的检测。但这仅仅意味着受血者在理论上能够得到安全的血液,可现实中并不总是这样。

  2005年黑龙江“北安爱滋病事件”曝光,大家才知道北安建设农场医院血库化验员王某不知有献血法,也不知道血液检测标准,更不知道采集的血液必须检查艾滋病毒抗体且结果是阴性才能用于患者。结果让一名艾滋病毒感染者在几年内连续供血,导致19例患者感染艾滋病病毒,数名患者因此死亡。此后不少地方规定,血液检测必须在市级以上采供血机构进行以确保血液安全的做法。

  另外,现实中许多供血者为频繁地卖血,存在着冒名顶替、编造假名以及重名供血的现象。如果医院在采供血过程中,没有核实供血者的身份证,那么就无法确定真正供血者的准确身份。这次调查报告里面明确提到,当年的血液留存标本已经做了报废处理,因此我们永远不可能得知当年输给毛毛的血是否当时已经可以检测出抗体,甚至不能肯定是不是这位陈姓供血者的血。

  当然,从陈姓献血者目前检测出HIV抗体来看,“窗口期”的推测是最为合理的,那么在这个事情上就不存在人为过失。但如果从抽血到输血的过程中,存在程序性漏洞,那么就可能是人为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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