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文化大观 】 【打 印
邓飞语中评:“确认书”对选情无太大影响

http://www.CRNTT.com   2016-08-06 00:17:09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香港教育工作者联会主席邓飞
  中评社香港8月6日电(记者 黄博宁)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香港教育工作者联会主席邓飞日前接受中评社采访表示,签署“确认书”、剥夺主张港独者资格的做法,更多是中央及特区政府的反独姿态,对选举结果不会有太大影响。然若被剥夺者申请司法复核,或选举结束提出呈请,选举结果面临推翻,会给紧随的选委会及特首选举造成一定困扰。他建议,立法会选举告一段落后,可“化整为零”从反港独、反分裂做起,尽快以其他形式对23条立法。

  9月份立法会选举在即,选委会7月中旬要求参选人签署“确认书”,岂料不签入闸者、不签不入闸者、签也不准入闸者皆有,城中一时哗然。邓飞对此持保留态度,表示若中央及港府认此为大是大非,就应立法解决,而非为规避立法面临的压力,就从现有条文中找出有利因素,再于提名前贸然抛出确认书。

  邓飞认为事情的发展趋势仍不明朗,不单马上面临司法复核,还面临立会选举之后的选举呈请。1995年,曾在内地坐牢的刘山青在区议会中因不常居港被选举主任剥夺资格,司法复核未果,提出选举呈请,诉求得到支持,法院判选举无效而重选。邓飞援此案例表示,在普通法地区,若被视为基本权力的选举权被剥夺,很难想像法院会不受理。惟现时判决尚难预料,若真被推翻,五区立法会全部重选,后果无法估量,仅从行政安排角度考虑,对紧随的选举委员会选举、特首选举都有影响。

  另一方面,他也表示,中央及特区政府希望把所有主张或向往“港独”的人都排除出议会,是一种实质理性和姿态。实际上,希望修改基本法,使自决在基本法框架下合法,仍是有一定社会基础的政见。若真要明确不准各种形式的“港独”,就必须立法解决,他建议在立会选举过后找时机,对“反分裂”、“反港独”立法,以不是“23条的23条”化整为零突破、不必“一揽子到位”。

  本届立会参选人数、党派都是历来之最,会否面临如旺角暴乱之类的突发事件?邓飞表示,香港有相关法律,现时问题在于,从警察、律政司到法院都人手不足,因应不断变化的形式,几机构都应参考反贪经验,成立专门处理“港独”相关案例的专门部门,如此效率会大有提高。

  至于立法会中教育界的一席位置,他表示短期确实无法收编建制阵营中,前两次教评会副主席何汉权先生参选,得票1万多,对手超出其2、3倍,如此成绩已实属不易,体现教育界人士整体认同,在可见的将来都难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