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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事件:学术受利益集团圈养更可怕

http://www.CRNTT.com   2009-03-17 09:09:42  


 
  近些年来,高校为了弥补学术经费不足,常常鼓励科研机构直接和企业合作,企业出钱,高校出成果,美其名曰让科研走向市场。但问题是,许多企业拿钱给高校并不是出于对科学的热爱,而是为了花钱购买符合自己利益的“科研结果”。而科研机构拿了别人的钱,好些也乐得出卖自己的良知。一个愿意买,一个愿意卖,科学就这样成了生产力,只是赔进去了科学的灵魂和公众对科学工作者的信任。在近些年发生的数起公共安全事件中,几乎都有科研机构深涉其中,这不得不让人相信,商业利益这只“看不见的手”,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严重影响到学术的严谨和严肃,并成为学术造假的渊源之一。 

  科学发展需要大量的经费,企业资助科研亦是全世界的惯例,为什么到了中国,就变成了企业和科研机构之间的肮脏交易?在国外,企业如果资助科研机构进行研究,多数都是通过基金进行管理,如此才能保证企业的利益不会影响到科学研究本身。如果企业直接资助科研单位进行特定的研究,科研单位公布成果的时候,必须公布从事这项研究的经费来源。像美国的烟草公司就曾经委托科研机构对烟草的危害进行研究,他们得出的结论是:并没有直接证据表明吸烟直接危害人的健康。但由于这些研究本身是烟草公司资助的,公众和媒体从来不把这些研究当回事。 

  可见,企业特定的资助性研究,必须让公众知晓,公众才会对研究结果有一个合理判断的机会。而目前国内所有企业资助的研究项目,在向公众发布的程序中,均没有强制性规定必须公布企业和科研机构之间有无利益关系。由此,导致许多科研单位为了获取研究经费(而这些研究经费科研人员均有比例不等的提成),明目张胆地为企业输送利益。这不但是一种寻租行为,背后还有着一个比简单的学术造假更要可怕的利益链条。在这个链条中,企业出钱,购买的不是科研,而是用来到市场上欺骗消费者的标准和结论。科研单位出卖的也不是智力,而是公众赖以信任的科研机关的名声。更令人悲观的是,种种迹象表明,这一利益链条并非目前学术机构中的个例,但在这次浙大处理的措施中,却并没有见到任何有关这一方面的自省和反思。一个院士的去留当然事关整个事件处理的公正,而这一利益链条能否被公众认知,进而促进学术机构改正,则关系到整个学术的尊严和健康。(王志安 资深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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