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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山西疫苗事件

http://www.CRNTT.com   2010-03-21 08:25:53  


 
  任何人都不可能是全才,于是才有了社会分工的出现,也才有了组建政府的必要,这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成果。但是如今中国社会有一种“返祖”现象,俨然要让公民掌握全部的知识,前天要判断三聚氰胺的危害,昨天要分析二口恶英的影响,今天又要解读“高温疫苗”是否可用。作为纳税人,普通民众完全没有必要,也基本没有可能去研究疫苗的药理问题,而是应该由山西省卫生厅及国家卫生部来解释媒体提出的所有疑点,直到答案让公众满意为止。

  山西省卫生厅的辟谣,反映了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那就是只要结果没有严重的问题,比如疫苗没有致死致残,无论行政过程如何荒唐,都可以理直气壮地宣布媒体报道“不属实”。像国外或境外发生过的程序质询案,假如没有一个令人痛心疾首的结果,在我们这里基本上算是“无理取闹”。因此,为了引起重视,上访者和媒体都有夸大结果的冲动;为了推卸责任,政府部门在出了纰漏之后,也首先要捂住甚至消灭结果。事实上,没有公正的程序,就不可能有合理的结果。因此,在这些年来的重重疑点之中,山西省卫生厅做的这些关于疫苗和患儿的结果通报,可以说毫无意义。公众有足够的理由,对该机构说的每一句话都投下不信任票。

  山西省卫生厅应该回答的问题还包括:是否有一家叫华卫的私人公司,曾经完全托管了全省的疫苗供应管理权?是否因为这家公司的入驻,一批专业管理干部被无故免职?这家公司是否对全省一类疫苗控制发放、对二类疫苗垄断经营?是否在二类疫苗上粘贴“山西疾控专用”的非法标签?是否因为贴标签而将疫苗违规暴露在高温之中,其后又继续使用?几年前媒体曝光之后,是否由利益相关的所谓专家进行鉴定,随后又以此鉴定来打压媒体报道?是否篡改过患儿的接种史记录?是否虚构过卫生部的调查报告?而这种种一切,是否都是山西省卫生厅和华卫公司的合谋,以若干政府红头文件来谋取私人利益?该公司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账目是否乾净?

  山西省卫生厅可以进行自辩,但是公众有权利拒绝相信。从利益回避的角度说,不是国家有关部门,而是国家无关部门,应该立即着手进行调查,给出令人信服的答案,并允许媒体进行追踪报道,否则也有合谋的嫌疑。上述问题中,只要其中一个答案不清白,山西省卫生厅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官员就应该承担行政及法律责任。

  山西疫苗乱象曝光之后,其他省市的卫生部门也接到媒体询问,给出的答案多半也是一个结果:婴儿接种的不良反应在允许范围之内。这个专业性很强而且完全被卫生部门控制的结果,对于广大民众来说,也并不具备足够的意义。媒体应该追问的是,这些省市的一类疫苗的公共服务及二类疫苗的销售市场情况如何,是否也存在各自的“华卫”公司?(作者长平系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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