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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洽签ECFA已到关键时刻

http://www.CRNTT.com   2010-04-02 08:03:37  


  
  有反对洽签两岸经济协议者担心,签署两岸经济协议后,台湾的劳工会失去工作,面对如此的疑虑,马英九已经承诺“不开放大陆劳工来台”,协商两岸经济协议时,将坚持此立场,这项承诺维持不变。至于签署两岸经济协议后,享受出口免关税的产业因竞争力提升不需外移至中国大陆,企业投资设厂会留台湾,反而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另外,两岸经济协议有助台湾整体经营环境的改善,促进产业升级,继续在国际市场保有竞争力,劳工不但不会没有工作,就业机会还会增加。此外,工资水准也会跟着经济成长还会持续提高。因此针对ECFA对台湾产业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马政府事实上都有所掌握情况,也将采取保护或协助弱势族群及弱势产业的措施,包括马政府不增加大陆农产品进口、不会开放大陆劳工来台工作,以及审慎处理是否进一步开放工业产品。 
  
  坦白说,任何协商都会是有利有弊,只要是对整体台湾经济的利多于弊,就值得马政府尽力去推动,两岸经济协议的协商立场亦复如此。为了兼顾两岸经济协议创造之出口商机及台湾产业之利益,未来与大陆洽签两岸经济协议及后续货品开放协议时,马政府势必将审酌各国与中国大陆洽签FTA之先例,以争取对中国大陆货品继续适用WTO反倾销、补贴及防卫等协定,以保留台湾于WTO下对该等货品课征反倾销税、平衡税及采行防卫措施之权利。 

  而马政府洽签两岸经济协议,正是两岸经贸关系朝向制度化发展及朝向国际化之好契机;透过开放或调降关税,来创造两岸产业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然而,在贸易开放过程中,台湾内部仍有部分属内需型、竞争力较弱之产业,仍可能产生负面影响。故马政府在协商期间会争取较长的开放调适期及较小的降税幅度,尽量兼顾内需敏感型产业承受冲击的能力以及产业转型所需要的调整期间。而“行政院”在进入正式协商之前,即已研拟完成“因应贸易自由化产业调整支援方案”,以2010至2019年为期,总经费为950亿元,应用于对未来可能受影响产业及劳工,提供各种支援措施。因此马政府绝非如反对者所言,对于冲击完全不予处理及正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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