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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农民关精神病院6年半 昨日终回家

http://www.CRNTT.com   2010-04-26 14:11:32  


 
  都市快报:以后,你还会不会继续帮张桂枝打官司?

  徐林东:如果我被送精神病院的事情能够依法处理,我还是会帮下去的。

  都市快报:对这几年的遭遇,你后悔吗?

  徐林东:我不后悔。为了帮助别人,为了公平嘛。

  都市快报:你对以后的生活,有什么打算吗?

  徐林东:现在我还没考虑,等这个(被送精神病院)事情依法解决了,到时再考虑吧。

  ■律师说法

  精神病人权利不保护 健康人权利随时被侵犯

  长期关注精神病强制收治领域的律师黄雪涛昨晚接受《都市快报》记者采访时说:

  关于这个案件,我们看到:一、没有经过司法程序,对成年公民的行为能力宣告限制。二、退一步讲,如果当事人确实有精神病,而且到了精神错乱,丧失自我保护能力的程度,应该宣告限制行为能力,下一步就是依法指定监护人。

  这样的案例,医院方一般都是谁出钱,谁就成为利益冲突另一方的监护人,掌管对手的一切决定权——这非常危险。这是个普遍问题。收治个案都存在荒唐、危险的漏洞。

  目前滥用精神病强制治疗,主要滥用对象,就是上访人群。未经送治人同意,医院不放人——这也是个漏洞。擅自宣告成年公民为无行为能力人,错误地剥夺了公民的自主权。

  所以,我们必须呼吁,保护和确认精神病人应有的权利。不保护精神病人的权利,健康人的权利也随时会被侵犯。

新闻链接:河南农民被送精神病院6年多,究竟谁有"精神病"?

2010-04-24 13:06  南方报网 

  因为怕徐林东出院后继续告状,当初把他关进精神病医院的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县大刘乡政府,6年多来坚持每个月向医院缴纳1000多元费用,让徐林东与世隔绝,失去人身自由。4月17日,正是家属集中探望时间,记者以徐林东家属的身份,在漯河市精神病院见到了徐林东。接受采访的1个小时中,徐林东逻辑清楚、谈吐清晰地讲述自己的遭遇:被关6年多,被捆绑50次,被电击55次,两度逃跑,几度自杀。神智清醒的徐林东拿出笔,在黄色稿纸上写下:“救救我,想出去”。末了,他郑重地签上自己的名字,写上日期:4月17日。

谁有权力认定“精神病”?

  作为同样有可能被鉴定为“精神病”的众生,我们不得不质问:大刘乡政府,何来认定精神病的权力?从人身限制后果上讲,6年半的“住院治疗”无异于6年半的“有期徒刑”。要知道,即便是司法机关,其定罪量刑也得严格遵守程序正义的要求。而此案中仅凭乡政府的意愿,就可以把人关进精神病院强制治疗,保护公民人身权利的正常法律秩序被完全破坏。大刘乡的公权强悍到如此程度,村民徐林东的私权势必陷入绝境,当地的社会安定及法治稳定又将从何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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