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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合作 确立顶层目标与三大抓手 | |
http://www.CRNTT.com 2011-03-09 10:42:42 |
顶层目标,就是要设法突破行政区划的束缚,在不影响“一国两制”方针的大前提下,通过大珠三角城市群的建设和互动,全方位、多领域地推动粤港两地的协调和合作。简言之,粤港合作的过程,是香港借助珠三角扩大经济腹地,藉高端服务业的优势向北开拓,以更好地为整个国家的发展服务。而深圳等城市,则应借力于与香港的联动发展,共同构建世界级的航运中心、金融中心、商贸中心、信息中心和其他如设计、会展、电影、高等教育等高端服务业的中心。因此,这个城市群的总体目标,必须看得远定得高,就是要力争成为亚太地区的经济指挥中心和协调枢纽,这一点,是内地任何一个城市群,包括长三角地区都无法胜任的。 粤港合作的形式,是“一国两制”前提下的要素合作,即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及技术流的合作,所以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运作方式,遵循国际惯例来进行,在“一国两制”背景下,如何更好地发挥香港与珠三角各城市间的优势,进而为今后内地与澳门、台湾等地的合作找到合适道路,是珠三角城市群在“十二五”以至今后更长时期内的重要使命。 平心而论,近十年来,700万人口的香港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挑战,已显力不从心,狭窄的土地和如此之少的人口总量,早已不足以支撑香港迎击风浪。但要在过去30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粤港合作,必须有三个更加得力的抓手。这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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