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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深层次社会矛盾 处理好五大关系

http://www.CRNTT.com   2012-04-26 08:41:10  


  中评社北京4月26日讯/香港大公报今天登载资深评论员锺健的文章《解决深层次社会矛盾——“大和解”应处理好的五大关系》(之二),内容如下: 
 
  香港执政当局要厘清“民意”与“民心”的区别,未来施政要以香港和香港市民的根本和长远利益为依归,对过去过度亲商的经济政策进行反思,在反对垄断、节制资本、培植中产阶级等方面有所作为,使香港从一个在经济上极度不平等的社会逐步过渡到一个相对“均富”的社会,从根本上解决深层次的社会矛盾。

  笔者昨日分析了推进“大和解”应该处理好的五大关系中的第一个关系─要处理好香港利益与国家整体利益的关系。今天重点分析第二和第三个关系,即:处理好执政当局与民意的关系,处理好执政当局与工商界的关系。

要处理好执政当局与民意的关系

  (1)要厘清“民意”与“民心”的区别,施政要以香港和香港市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为依归。

  在现代社会,政府做什么事都要讲究“以民意为依归”,但“民意如流水”变动不居,不好把握。旅居海外的中国学者张维为在《中国震撼──一个“文明型国家”的崛起》一书中提出,“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而“民心”并不等同于“民意”。“民心”指的不是一时一刻的“民意”,而是指实现人民的整体和长远利益。这个观点对我们思考“民意”问题应该有所帮助。

  在香港特首的产生方式逐渐迈向普选的过程中,市民的政治参与愿望日益提高,任何政治领袖都要高度重视民意,否则不但难以上台执政,上台后也难以有效施政。但是,香港作为一个传媒业高度发达的城市,民意往往是由传媒左右的。香港的主流传媒本身是商业机构,一方面有自己的商业利益;另一方面还受特定的政治势力控制,无论新闻事件的本来面目为何,都要做出有倾向性的报道和解读。这次特首选举中各传媒的表现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因此政治领袖不能以这样的“民意”作为推进“大和解”的主要依据,而是应以香港和香港市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为依归推进“大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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