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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形式到内容都向“WTO” 范式靠拢?

http://www.CRNTT.com   2013-06-23 10:12:55  


 
  对此,或许大陆会悄悄“放水”。实际上,孙亚夫在“北京会谈”中所说的“在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政治基础上,在不造成‘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情况下,两岸交往中实务部门公权力行使的问题是可以讨论的。”就似是放出了在某种程度上接纳“互不否定治权”的试探气球。

  但过于强调“对等”,在服务贸易以至是其他领域内,台湾可能会较为吃亏。实际上,大陆地区幅员广大,人口众多,超过台湾地区的五十倍。而且,大陆地区的消费由于起步较低,市场仍然未能完全饱和,加上居民逐渐收入提高,就像海绵那样,来多少就能吸收多少;相反,台湾地区的消费市场已基本饱和,难以再容纳更多的供应量。倘是“一比一”的“对等”,就未必对台湾有利。实际上,台湾就有若干行业,如美容业、出版业等,都感受到了威胁,因而表达懮虑甚至向民进党“求救”。也正因为如此,在这个《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中,并不寻求完全“对等”,大陆仍对台湾有所“让利”。只要“陆委会”、“经济部”、“交通部”等直接相关的行政部门能够主动宣导解释,是可以使人们放心的。

  其实,总体来说,正因为大陆地区是一个广阔的市场,才显得签署《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对台湾有利,可以为消费饱和的台湾市场寻求新的出路。尤其是那些以连锁店形式经营的“台式服务”行业,可能将其连锁店开到大陆去。由于两地技术不同,必会对大陆高阶消费人群产生较高的吸引力。民进党的杯葛行为,只能是失尽人心。

  作者:富权 来源:澳门新华澳报 2013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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