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营改增 把实体经济带入新的春天 | |
http://www.CRNTT.com 2016-03-22 08:11:33 |
上海证券报发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文章表示,中国税收制度的基础是流转税,不管企业是否盈利,只要从事营业活动就应该缴纳营业税。实施增值税改革之后,部分企业的负担有所减轻,但是,由于营业税和增值税并存,因此,部分企业的负担依然沉重。正因为如此,加快增值税改革的步伐,尽可能地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不仅有利于实现税收公平的原则,而且更主要的是,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 文章分析,增值税,实际上就是对增值的部分征税。从理论上说,如果企业为了减轻税收负担,有可能会人为地增加经营成本,导致增值税负担下降。正因为如此,中国在设计增值税时,是按产品和服务设计增值税,并不考虑企业整体发展情况,这就使许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能也不敢扩大规模,因为那样将会使增值税的负担增加。此次国务院的改革方案最大特点就在于,企业增值税可用新增加的不动产扣除,这样做在客观上鼓励企业加大投入,特别是不动产投入。按国务院的规定,如果企业购置房产用于增值税的应税税目,那么,购置的房产缴纳税款可按规定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 增值税改革间接促进了房地产业的发展。中国房地产正处在转型的关键时期。如果房地产资金链条断裂,那么,有可能会引发金融危机。正因为如此,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为房地产减库存。此次出台的增值税改革方案,当使中国房地产业出现新转机。房地产业增值税的减少,以降低商品房成本,将不动产纳入增值税扣除范围,可以鼓励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建设新的厂房和流水线,这无疑将大大推动中国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有部分学者以为,增值税改革将会导致中国的房地产业迅猛发展,房地产市场的交易将会日益活跃。这未免有些异想天开。房地产行业与其他行业一样,都受制于平均利润率。假如房地产业的平均利润率相对较高,那么,将会有更多投资者参与其中,从而使房地产市场的利润回归正常水平。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问题多多,但并不都是由税收引发的。政府通过税收手段从房地产领域获得大量收入,但由于房地产行业的利润分配不合理,结果使得消费者的利益无法得到充分满足。因此,解决房地产过剩问题的根本出路就在于,一方面通过税收制度改革,降低商品房的成本,进而提高商品房交易量,另一方面则需真正按照市场规律,逐步解决这些年来积累的问题,引导更多投资者将资金投入其他领域。 文章指出,税收制度是中国当前改革的重中之重。不管从哪个角度测算,中国尚未进入福利社会,但企业的税收负担已与部分发达福利国家大致相同。当前中央政府积极地采取措施,通过降低社会保障费用以加快税收结构性改革步伐,逐步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把更多资金用于扩大生产,降低企业产品成本。 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全面推进势必会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今年的中央政府财政赤字已达前所未有的高度。如果政府不加快行政体制改革步伐,大幅度降低公共开支,那么,目前实施的一系列税收改革方案可能会因政府的刚性需求而不得不调整。换句话说,鉴于财政赤字压力巨大,税收制度改革肯定步履维艰。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方法是,一面坚持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的改革不动摇,确保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之后企业的税收负担不增。另一面必须加快行政体制改革步伐,尽快合并重组机构,减少行政公务开支,使中国的税收体制改革不会因为行政负担过重而出现反覆。 正如一些政协委员所指出的那样,政府机构改革必须双管齐下:首先,对那些直接面向市场的政府机构应加紧综合性改革,把市场监管机构包括金融市场和非金融市场监管的机构的职能合并起来,在此基础上借助于互联网络的信息共享技术,建立精简的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步可将综合性市场监管部门合并在一起,形成市场准入、市场运营、市场监督系统化的监管体制,让企业足不出户可通过互联网络办理各种行政许可手续。第二步应尽快建立综合性金融市场监管体制,确保金融监管不留死角。短期内可充分发挥金融监管机构联席会议的职能,精准分析当前中国金融市场资金流动的特点,针对特殊的金融经营业态和金融衍生产品加强监督管理措施,防止投资者利用中国金融监管的漏洞,损害投资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其次,这些年来中国科教文卫、工青妇等领域的行政事业机构不断膨胀,这要求我们在行政改革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挥行政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也要充分发挥政府财政预算税收制度的引导性作用,充分利用税收倒逼机制解决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反弹问题。世界各国行政体制改革的经验和教训是,与其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在行政体制改革过程中,应充分发挥财政预算的作用,大幅降低或减少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经费,逼迫行政事业单位加快改革步伐。当前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之所以提出各种各样理由阻挠改革,根本原因就在于他们享受国家财政补贴或直接获得国家的财政拨款,只要中央政府下决心彻底减少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拨款,行政机构改革必会进入快车道。 文章建议,中央政府应对行政事业单位改革制定一揽子方案。凡通过行业会员缴纳会费可维持经营的事业单位,立即取消政府财政拨款计划;凡具有竞争性的事业性单位,必须实行市场化改革,如行业会费不足以支撑事业单位的运营,那么在公开事业单位预算的基础之上,可申请政府特别补助,政府今后不再对行业协会等事业性组织拨款。对那些依靠社会捐赠可自力更生的科研院所,可实行特殊的税收政策。政府除了按相对较低的税率减征增值税之外,还可减少其他税收负担,确保这些组织或单位能实现良性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