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 | |
中评智库:蔡政府“不当党产条例”剑指何方 | |
http://www.CRNTT.com 2016-11-17 00:19:59 |
前言 2016年大选后,民进党挟“立法院”多数优势,通过了“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下称“不当党产条例”)。其理由,根据长期以来亲绿法学者的观点,是“落实东德式转型正义”。1990年3月18日,东德第一次全民普选,由原执政党“统一社会党”(SED)改组的“民主社会主义党”(PDS)惨败。随后上台就濒临被西德合并的民主德国新政府,修改了“政党暨政治团体法”。其主要内涵,就是要对原民主德国体制下的所有政党党产进行一次“总清算”。没收在过去“一党专政”时代,各政党从民间恣意取得或侵占的财产。其中受影响最大的,当然就是长期执政的统一社会党[今天已经改名为“左派党”(Die Linke)]。 姑且不论当时主导清算的东德执政党“德国基督教民主联盟(CDU)”在统一后立即投向西德基民盟(东西德的基民盟本质上系出同源)的怀抱,让这场“转型正义”充斥着向西方递“投名状”的味道。至少这个法案,内容依旧维护了“无罪推定”、“普遍性立法”以及调查过程中遵守“刑事诉讼法”规范的基本立法需求。就算是东德基民盟自己,也接受了相关调查。在外观上,把持了基本的法治原则。 |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