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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英津:融合发展是对一国两制的修正和完善 | |
http://www.CRNTT.com 2017-04-19 00:15:36 |
他解释到,“融合发展”是相对于交流发展而言的,融合与交流均是增进港民国家认同的方式和手段。 王英津说,“融合发展”主要是指经济、社会、文化、精神方面的融合发展,而非政治法律方面的融合发展。从次序上说,先推动经济、社会领域的融合发展,后推动文化、思想、精神领域的融合。 王英津谈到,“融合发展”有四种含义:一是打造粤港澳一体化经济带;二是通过参与中国主导的区域性国际组织或发展战略来实行融合;三是参与到香港的中企;四是通过参与内地的经济社会建设来实现的融合。 王英津表示,就该四种融合发展的含义来说,与“一国两制“在精神上并不冲突。“融合发展”理念的提出,是对“一国两制”思想与时俱进地发展、修正和完善。他认为,交流发展和融合发展均是增加香港民众的国家认同意识,但是两者却存在着显着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两者所形成的利益关系不同。 王英津建议,中央要从顶层设计的高度来规划和统一这一思路,“两地融合发展是一个系统的、全面的、复杂的工程,是一个长期的循环渐进的过程。推动两地融合发展,需要在政策、法律、观念和机制等方面均有所突破。” “第二,内地应创造足够的吸引力来吸引香港民众积极参与。”王英津表示,“融合发展”尽管是由中央倡导和主导的,但其完成不能只靠内地的“单打独斗”,而需要香港民众的积极参与和配合。若香港民众不能在参与中获得自己所诉求的利益,或是所获得的利益不符合期待,那么就不会积极地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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