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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法界浙江交流 肯定台胞权益保护用心 | |
http://www.CRNTT.com 2017-08-22 00:08:41 |
浙江省台办巡视员、协调处处长章柏康、浙江省台办协调处调研员倪勇、浙江省台办协调处主任科员朱剑文,为了这次台胞权益保护交流团辛苦全程陪同,最后一晚,还与国台办协调局局长王刚等人面对面交流。 浙江台办为让台胞台商权益保护做到务实创新,活动结束还建立回馈表,普遍反应都很好,都拿到90分以上,针对不足或缺失部分,浙江台办下次可以弥补与改善。 根据团员的意见回馈表,发现团员最感兴趣包括:访问台商台资企业、与台协座谈,实际瞭解台商心声;有机会与国台办协调局长王刚座谈、直接与协调局各级领导交换意见,收获不少,这次也参观西湖法院的网上法院,看到互联网如何实践“智慧法庭”。 台律师对于台胞权益保护,建议加强包括:权益宣导、对于大小台商一视同仁,让台胞瞭解中国法令的意涵与法治的坚持,产学合作,鼓励在地学校毕业生进入在地企业,以及台商企业税务争议解决,对于刑事与人权保障能够深化。 也有团员认为,建议开放台湾律师大陆执业范围,台胞涉及司法案件审理时参考台湾法律,可以汇整相关台商在各地受保护或胜诉案例广为宣传,扩大台籍青年来大陆实习融入当地生活,也有律师建议:“给少年希望”、“给中年机会”、“给老人安慰”。 整体而言,透过实际实地见证依法协调工作,显示多交流、加强宣导、沟通以化解误会歧见,促进依法治国、法律适用应该更明确,法的普及深入方能合理维护。 台胞权益保护交流团长,台北商业大学副校长刘瀚宇指出,台商在大陆受到保护比任何地方都好,毕竟没有一个国家地区会设立机构来保护,不过台湾与大陆生活方式仍有认知差异,大陆给予台商保护条例,依法保障台湾合法权益,何谓“合法权益”?若不清楚有哪些权益,也就不知道哪些被侵犯或被保护。 刘瀚宇说,大陆倡导对台胞台商依法保护,哪些是保护?哪些没有保护?依法保护?何谓行政保护?司法保护,还是有其他保护?都需要花时间宣导与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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