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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两个空间论与国家统一

http://www.CRNTT.com   2020-09-26 00:02:20  


 
  首先,“创造空间”是“促统”的方法论。抽象意义的空间不是静态的、僵化的、固定的,而是运动的、变化的、可塑造的。从形式上看,统一是由“二”到“一”的空间关系;但从本质上看,统一是由“旧”到“新”的空间关系。意即,两岸和平统一的进程,是两岸共同创造一个新的政治法律空间的过程。这个属于未来状态的“新”空间(一个政治上完全统一的中国),必将取代处于当下状态的“旧”空间(一个两岸尚未统一、但主权领土从未分割的中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探索“一国两制台湾方案”,这里的“一国”指的就是上文的“新空间”;而“台湾方案”指的是“新空间”之下(之内)就台湾当局、台湾同胞及各个经济社会主体所享有的政治空间、经济空间、社会文化空间和国际活动空间所达成的宪制安排和制度体系。

  因此,两岸共议统一、共促统一,就是要共同创造、擘划、设计新的空间。对此,习总书记在“1·2重要讲话”中提出了“三步走”的行动方案:第一步,两岸“达成国家统一愿景”,这里的“愿景”可以理解为双方对国家统一目标在“各表”基础上的“共表”,两岸只有达成统一愿景,才能为共创和平统一的空间提供根本保证、确定正确方向、开启不可逆进程;第二步,两岸以民主协商方式“就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达成制度性安排”,这里的“制度性安排”就是两岸在“统一愿景之下”就台湾的政治空间、经济空间、社会文化空间和国际活动空间所作出的制度安排,这是“统一前”到“统一后”的衔接期、过渡期;第三步,国家完全统一、实行“两制台湾方案”,这里的“台湾方案”与前一步的“制度性安排”又存在逻辑递进关系,是统一后得以维护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以及台湾同胞各项权利自由的宪制性安排,具有神圣性和稳定性,是中国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四梁八柱”的重要组成部分。

  可见,“两个空间论”中“创造空间”的促统方法论,解决了长期困扰我们的“如何以和平方式推动和引导两岸关系从‘统一前’量变到‘统一后’质变”的疑惑。过去,和平统一曾寄希望于两岸执政者的“一笑泯恩仇”,也曾寄希望于两岸和平协议的“一锤定音”。经过实践经验的总结与理论的升华,“两个空间论”无疑指明了方向:和平统一是两岸共商、共建、共享一个新的空间的过程,以达成统一愿景为起点、以国家完全统一为目标,创造空间的实践主体是人民群众,是真正属于人民、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统一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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