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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双向交流三十年 庄仲希:民意难阻挡

http://www.CRNTT.com   2021-08-14 00:09:54  


资料照片:在台湾处理“闽狮渔事件”之时,曲折、庄仲希讨论签署协议稿(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另外,福建省“海峡法学论坛”已成功举办十九届,两岸的检察官、法律相关人士都在此论坛上进行业务交流和讨论。可以看到,从法律从业者到最高人民法院,都在非常用心的在实务方面组织、推动法律界交流。

  交流才能促进理解,理解才能促使社会的进步。未来法律界的交流离不开两岸关系的大形势,作为法律人士,我们应该做好自己的事,健全自身的法治、立法、执法,将涉台的法律事务扎扎实实做好。尽管台当局阻挠两岸的法律交流,但对于愿意到大陆交往的台湾法律界专业人士,我们一定要让他们感受到大陆法治的发展,一定要让他们看到大陆在法制现代化道路上迈出的巨大步伐。我曾拜访过台湾一些法律工作者,他们都说学了大陆法律才感到大陆的法律如此完整健全,确实是依法办事。

  第二步是办实事,通过各个管道、各种方式把大陆的善意具体呈现在每一个活动和案件的审理中,要让台湾的法律专业人士和民众都能感受到大陆的真情,才能获得台湾同胞的理解和信任,才能对两岸关系大局带来切实的好处。我在香港工作期间,也处理过几件台湾同胞在大陆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案件。

  香港在两岸法律交流当中其实有着独特的作用。一方面,在港台商有很多组织协会,他们可以在很多法律事务当中体会到“一国两制”的作用。目前,中央用法治的手段使香港社会走向平静,可以让台湾同胞感受到中央对“一国两制”的坚持。另一方面,港企和台企之间有很多交往,如果能够给在港台商企业多做工作,让他们瞭解到大陆的进步和“一国两制”的作用,这将对台湾形成很好的示范。

  (庄仲希,1965年9月被录取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生,1970年8月毕业。曾任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庭长,福建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主任,福建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法律》杂志主编。现任《中国评论》法律总监、中评网董事、《中国法律》杂志社法律顾问、香港中国企业协会商事调解委员会常委、香港中国企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常委、中国法律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转递办公室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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