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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力达成可承受通胀水平的社会共识 | |
http://www.CRNTT.com 2010-01-15 08:54:10 |
上海证券报发表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左晓蕾文章表示,有效管理通胀预期,首先要稳定通胀的“心理”预期。而稳定通胀心理预期,需要注意两个方面。首先,需要达成经济应有对通胀的可承受水平的社会共识,矫正一些影响心理预期的认识误区,并且让社会逐渐接受。以笔者之见,中国经济可承受比4%更高的通胀水平,比如5%或者6%,拉大实际通胀与可承受水平的关系,随着经济和收入水平的不断增长,更有利于稳定“心理”预期,达到通胀预期管理的预期效果。 讨论通胀,一直有个误区,即把CPI上涨与通货膨胀等同。实际上,并不是CPI上涨就是通货膨胀。每个经济体都有一个通胀可承受的水平。在经济正常增长的过程中,价格水平的上涨本属正常。只要CPI上涨在可承受的水平之内,通胀的形势都应是温和的、正常的。 在CPI经历了2009年下半年连续5个的月环比正增长以后,年底CPI已同比转为正增长。2010年随着经济增长稳定态势,总需求推动的经济增长,价格水平一定随之进一步上涨。如果不改变“CPI上涨与通货膨胀等同”的看法,特别容易强化人们的通胀心理预期,使消费者行为和生产者行为提前改变,抵消通胀预期管理的政策效应,使具有一定迫切性的要素价格机制改革却步,不得不提前进入实质性通胀控制,人为加剧经济的大起大落。 区别CPI正常上涨和通货膨胀恶化在本质上的不同,对通胀因素作更详细的分类分析,引导并提升社会各界对通胀新增因素与通胀形势的“正常变化”、“可承受水平之内的变化”或者“恶化”的判断能力,有利于推动社会形成正确的“通胀心理预期”,进而提高通胀预期管理和通胀控制政策的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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