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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酒文化之殇

http://www.CRNTT.com   2010-02-24 12:31:56  


 
  官员应成“德性饮者”

  ■文/王炎 杨环

  酒,并非人人都喜好。数千年来,有人视酒为福浆,不可一日无酒;有人视酒为祸水,宁可终生远离。爱酒的人,对它赞美备至,把它比作“玉液”、“甘露”,称之为“太平君子”、“天禄大夫”,不可须臾离之。恶酒的人认为,酒是致疾败行、乱性伤身的凶物,乃至说“亡国之君、败家之子”的出现,莫不与酒有关,可谓“深恶痛绝”。对于同一种食品,爱恶悬殊,对立鲜明,实属罕见。

  酒为“消魂散”

  古往今来,酒作为交际的媒介和手段,在庆功祝捷、结婚祝寿、签字立约、团圆接风等比较隆重的场合往往能更好地调节情绪、沟通思想、交流感情、增进友谊。酒作为人际交往的媒介,在国家和地方的政治生活中也发挥了相当作用。

  然而,现如今,在不少地方的一些部门,官场酒局应酬已经明显超出了“合理”范畴,空耗了领导干部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领导干部热衷于应酬,难以把心思集中到工作中,疏于职守,极易扭曲工作作风,滋生腐败,从而导致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

  由于许多由专业领域和正式组织领域中产生的原则和制度有一部分被熟人社会中的关系网所战胜,这种强化力量使得酒局变得越来越重要。通过酒局可以不断延伸关系的网络,可以获得新关系,巩固老关系。从“不会喝酒,前途没有;一喝九两,重点培养;只喝饮料,领导不要;能喝不输,领导秘书;一喝就倒,官位难保;常喝嫌少,人才难找;……”、“酒杯一端,政策放宽”、“能喝半斤喝一斤,这样的干部要提升”等调侃、夸张的顺口溜中,多多少少反映了官场酒文化中的不正之风。

  但正如一位基层干部所说,应酬太多,自己不情愿,家人埋怨,群众抱怨,严重损耗了工作精力和身体健康,影响了干部形象。酒桌上不分彼此,公事就很难做到公办。“酒杯一端,政策放宽”,“筷子一举,可以可以”。一些干部在觥筹交错、酒酣耳热之际,情变自然地大于法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豆腐渣工程”、“虚假数字”通过了;不该拨付的款项划出去了;一些“歪”干部提拔上来了……甚至邪念、色欲、胆量也随着酒气的升腾而冲向脑门,于是乎在头重脚轻、歪歪斜斜、晕晕乎乎之时干出了违法乱纪的傻事、坏事。

  自古以来,因酒误事,因酒惹祸,因酒伤人,饮酒亡人之事时有发生。商朝最后一个统治者纣王,喜欢饮酒,作酒池肉林,与王妃妲己饮酒作乐于其中。因酒色所迷故,暴虐无道,周武王吊民伐罪,商军瓦解,纣王奔赴鹿台引火自焚。应验了夏禹王“必有以酒亡其国者”的话。在春秋战国时代,楚恭王与晋国的军队战于鄢陵,楚国打了败战,楚恭王的眼睛也中了一箭,为准备下一次战斗,召大司马子反前来商量,子反却喝醉了酒,无法前来。楚恭王只得对天长叹,说“天败我也”。将因酒误了战事的子反杀了,不得不班师回朝。而在现代,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曾统计,仅2006年因酒后犯罪被移送起诉的嫌疑人占受案总人数的5%左右,在伤害犯罪中所占比重达到20%。

酒是“双刃剑”

  严格地说,酒本身并无功过之分,骂酒誉酒,酒功酒过,全在于饮者自身如何把握。“过犹不及”,正反皆然,诚如司马迁在《史记》中所说:“酒极则乱,乐极生悲,万事尽然”。

  显然,建立一种积极健康的、更少功利性的、融入民族文化优秀传统和审美情趣的“酒德观”,定能扬其酒的积极一面,抑其消极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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