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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台北仍不满意香港中华旅行社称谓说开

http://www.CRNTT.com   2010-04-03 09:33:41  


 
  刘德勋声称,台湾方面希望未来香港事务局不需要再用“中华旅行社”这块招牌,亦即是台湾媒体所解读的“陆委会”希望香港事务局能够正名,此就显示,直到如今,台湾方面仍然是对香港“中华旅行社”这个对外称谓极不满意,而希望能直接使用“香港事务局”的正式名称,亦即是要将作为“半官方机构”的“中华旅行社”“扶正”为“官方机构”。倘此逻辑成立,与之相对应的,就是“陆委会”派驻澳门的作为“半官方机构”的“台北经济文化中心”,也希望能“扶正”为“官方机构”的“澳门事务处”。 

  实际上,相对于台湾方面对“台北经济文化中心”的名称是“并不满意,尚可接受”,台湾方面对“香港中华旅行社”的称谓,是极为不满的,认为“旅行社”的性质,完全无法反映该机构的性质和服务内容,故一直希望能予以“正名”。 

  这从笔者的一次亲身经历,就可得到佐证。那是一九九九年的夏秋之交,时任澳门“台北贸易旅游办事处”(即台北经济文化中心的前身)主任的厉威廉,正为澳门回归后台湾派驻机构能否继续留存而焦虑烦恼。当他得悉北京的底线是必须拼弃带有官方性质的“办事处”这一称谓,改用不含官方机构意涵的名称时,曾与笔者探讨“改名”问题。当时笔者根据厉威廉的一个“心病”:要与香港中华旅行社总经理郑安国“别苗头”,及要与北京中央派驻澳门的代表机构--澳门新华社“相提并论”,就建议采用“澳门中华旅行社”的名称。他听了后十分高兴,认为这将形成两个“社对社”,即澳门的中华旅行“社”对香港的中华旅行“社”,及台北的中华旅行“社”对北京的澳门新华“社”,彼此都“咁高咁大”。而另一方面,北京方面因为中华旅行社是民间机构,故对此名称也乐见其成。但当厉威廉将此建议报回台北后,一直对当年港英当局要台湾驻港机构使用“中华旅行社”称谓极不满意,耿耿于怀的台北决策部门,否决了厉威廉的这个建议。其理由是:一、台北方面极为不满“中华旅行社”的称谓,因为它无法表达该机构的性质、任务,一直想改。现在既然驻澳机构有改名的机会,为何不改一个更适合的名称,而要改为本来就不满意的“中华旅行社”?二、北京中央有一个“新华通讯社”,虽然其与“新华社澳门分社”的业务并非一致,但“北京总社”与“澳门分社”的层级体系,却是体现了“中央派出机构”的意涵。而在台北的“行政院”中,却无一个“中华旅行社总社”,因而台湾派驻澳门的机构,如使用“中华旅行社”的名称,就反映不了它是台北“中央”派出机构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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