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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战未结束 两岸政治关系明显滞后

http://www.CRNTT.com   2010-06-10 00:16:52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地结束中国内战

  尽管还存在不利因素的消极影响,但可以肯定地说,现在正面临着中国内战爆发以来,结束内战的最有利时机。把握这一时机,结束中国内战,必将有效地推进两岸关系更持续地和平发展,从而为两岸民众带来更多的福祉,促使两岸的发展都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为此,需要遵循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采取积极、务实的行动,两岸共同努力,结束中国内战的目标。

  以和平方式结束中国内战,从根本上说,就是以和平方式实现中国国内和平,而这必须以消除内战双方,即两岸的政治对抗为前提和基础。所以,结束中国内战必然包括,结束两岸的战争行动、消除两岸的政治冲突两方面内涵。实际上,这两部分内涵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既可能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也可能形成相互牵制,甚至相互破坏的恶性互动。所以结束中国内战,就是要两岸共同努力,促进实现两岸之间结束战争行动和消除政治冲突的良性互动。

  和平结束所有的战争行动,都必然、也必须经过建立军事互信、结束敌对状态,以及签订和平协定等三个环节。这是战争的普遍规律决定的,反映了战争与政治的关系,即战争是流血的政治这一根本属性。战争是政治对抗、冲突达到不可调和程度的结果和表现。所以和平结束战争,必然是政治行为与军事行为结合的共同行为。更准确地说,是政治行为推动、指导下的军事行为。上述结束战争行动的三个环节,每一个都充分表现了政治行为与军事行为的紧密关系。和平结束中国内战,同样必然,也必须经过上述三个环节,同样将表现出政治行为与军事行为的紧密关系。但是,每个环节和整个过程中,都必将清晰地表现出,中国内战所反映的政治行为与军事行为紧密关系的特点。

  建立军事互信,是和平结束战争行动的第一环节。这通常表现为,战争双方经过谈判,最终达成和签订停火协定或停战协定等。这一环节的基础是,战争的双方都认识到,已经不能或不愿继续战争行动。换言之,双方都认识到继续战争行动已经非常困难,甚至已不可能,或者将比停止战争行动,给双方造成更大损害,也可说,停止战争行动将给双方带来比继续战争行动更多、更重要利益。在双方共同认识和愿望的基础上,建立军事互信将是一个复杂、曲折的谈判漫长过程,将经历由局部到全面、由简单到全局的发展。例如,从局部、暂时停火,到全面、永久的停战,以及签署停战协议。建立军事互信,即明确双方都不再继续战争行动的愿望和要求,以及不再追求以军事行为消灭对方的目标,将贯穿这一环节的全过程,既是过程的起点、基础,也是过程的目标和结果。做为结束中国内战第一个环节,两岸之间建立军事互信,最突出的特点是,双方之间的军事行为实际上停止已达三十年,同时,双方都不愿继续战争行动的愿望已经非常明确。这决定了,两岸建立军事互信具有十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具有更明显的可行性。甚至可以认为,只要通过谈判,以协定或其他方式,将两岸之间实际已经停止军事行为的局面肯定下来,并对相关问题有细化、具体化的安排,两岸之间的军事互信就可较顺利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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