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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ECFA:民进党尚未作乱国民党即现分歧

http://www.CRNTT.com   2010-07-01 07:57:51  


在“立法院”以何种方式审议“ECFA”的问题上,马英九与王金平不同调(中评社资料照)
  中评社北京7月1日讯/两岸签署“ECFA”协议后,在“立法院”以何种方式审议“ECFA”的问题上,呈现了马英九与“立法院长”王金平并不同调的状况。澳门《新华澳报》今天登载富权的评论文章“后ECFA:民进党尚未作乱国民党即现分歧”,就此提出看法,内容如下:
 
  两岸签署“ECFA”协议后,要在台湾地区得到顺利落实,并非一帆风顺。且不谈以民进党为首的绿营将会极力阻挠,就说是在蓝军内部,也未见得会同心一致。实际上,在“立法院”以何种方式审议“ECFA”的问题上,就呈现了马英九与“立法院长”王金平并不同调的状况。其中马英九昨日中午在国民党中常会上表示,“ECFA”与“CEPA”完全不一样,可以视为涉外条约,因此在审议的时候必须全案表决,不能逐条审议甚至修正,否则以后就没有其他国家愿意与台湾谈经济协议了(按:应是指自由贸易区协定即“FTA”)。而王金平则坚持说,照“大法官会议”解释,因为要回避大陆与台湾是“国与国”关系,所以将“ECFA”解释成“两岸关系协议”,并非国际条约。因此,该如何审查,应召集朝野讨论。 

  马英九的用意很明显,就是担心“ECFA”在送交“立法院”审议时,如按属于“国内法”的一般法案和预算案那样,需要经过“立委”逐条审查的程序,民进党就可能会进行刁难,并大幅修改条文,把“ECFA”协议弄得面目全非,而且也赶不及生效日期,因而必须按照审议“条约”的程序,径付二读以“包裹式”表决即可。 

  马英九的出发点是良好的。而马英九宣称“ECFA”不是“CEPA”,也是正确的。实际上,在海峡两会协商的过程中,为了避免“ECFA”会被部份台湾民众特别是民进党支持者视为是将台湾“香港化”,因而将之称为“ECFA”,而不是台湾方面最早设想的“CECA”,并在设计内容方面都与“CEPA”有所不同。尤其是“CEPA”的标题使用了“安排”二字,就带有“位阶主次”的涵义,而且在其第二条就明白宣示,“遵循‘一国两制’的方针”;而“ECFA”则没有这样的表述,相反在其“序言”中明示“双方同意,本着世界贸易组织(WTO)基本原则,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逐步减少或消除彼此间的贸易和投资障碍……”,用字很中性,表明这是一个“WTO”架构下两个经济实体的自由贸易协议,双方处于平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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