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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爆炸谣言”何以制造出社会恐慌

http://www.CRNTT.com   2011-02-13 09:17:37  


受谣言蛊惑而逃离家园的村民们。
  中评社北京2月13日讯/2月11日凌晨2时许,一则“陈家港化工区大和化工企业要发生爆炸”的谣言,将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的居民从睡梦中惊醒,接着就发生了一场凌晨大逃亡,4人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齐鲁晚报》就此事发表评论“‘响水爆炸谣言’何以制造出社会恐慌”:

  2月10日凌晨2点,有人传言江苏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区有化工厂将发生爆炸,在陈家港、双港等镇区造成恐慌,大量居民离家外出,道路严重拥堵,4人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经查实,“化工厂将爆炸”原系谣言,当地警方正在追查造谣惑众者。

  一则谣言引发一起大规模恐慌事件,导致社会秩序混乱、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是一个谁也不愿意看到的悲剧。当地政府发布消息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高度重视这一事件,在得知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通过手机短信、政府网站、电视、电台及时向社会公布事件真相”,云云。听那口气,似乎在整个过程中,唯一的罪魁祸首就是那个(或几个)炮制“化工厂将爆炸”谣言的人,政府最要紧的就是尽快查清谣言的起源,以正视听;只要将造谣惑众者抓获归案绳之以法,就算是对事件进行了妥当处理,并能对当地居民作出负责任的交代了。

  然而,问题哪有这样简单?这起社会恐慌事件的确发端于谣言,但谣言与谣言有所不同。一种谣言的源头是纯粹的假信息,编造谣言者心怀故意甚至恶意,理当被追究法律责任,受到应有的惩处;另一种谣言的源头则有真信息的成分,只是在传播扩散的过程中被逐渐放大、变形、扭曲,以至完全成为虚假信息,无论是最初发布消息者,还是之后的口口相传者,都未必怀有多大的故意和恶意,因此不应成为“严惩”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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