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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立平:中国贫富差距再思考

http://www.CRNTT.com   2011-04-18 08:57:17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孙立平
  中评社北京4月18日讯/“将眼睛仅仅盯在收入工资上,要想说清楚中国的贫富格局,能够解决的问题很有限。要将中国贫富问题说清楚,至少要考虑到这样四个环节:首先是当年创造财富的分配状况,其次是财富在国家和个人之间的转移,再次是个人存量财富的变化,最后是个人或群体之间的财富转移。”南方网今天登载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孙立平的文章“贫富差距再思考”:

  这些年我们讨论贫富问题,更多的是用收入分配的概念,但我觉得现在以收入分配的概念来说明当前中国贫富问题,能解释的已经很有限。要将中国贫富问题说清楚,至少要考虑到这样四个环节:首先是当年创造财富的分配状况,其次是财富在国家和个人之间的转移,再次是个人存量财富的变化,最后是个人或群体之间的财富转移。 

当年创造财富的分配状况 

  一年里创造的财富,大体可以用G D P表示,2010年中国的G D P近40万亿,也就是说2010年新创造的财富大约是40万亿。这40万亿的财富是怎么分配的?理论上来说是在三家之间分———国家、企业、劳动者个人,但问题首先就出在这三家分的时候。 

  最近这些年在分配上有些明显的趋势,比如企业拿的越来越多。企业利润已从几年前的19.0%上升到31.3%.可能的原因之一,是近些年来国有垄断企业的利润大大增加。财政部日前发布数据显示,全国国有企业2010年实现利润19870.6亿元,同比增长37.9%,其中化工、电力、有色金属、交通等行业利润增长超过一倍。但更重要的是,国家财政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快速增长,2010年全国财政收入达到83080亿元,比上年增长21.3%. 

  政府和企业拿的越来越多,劳动者拿的就只能越来越少。2002年之前,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 D P的比重基本在50%以上,2003年下降到49.6%,2007年进一步下降到39.7%.这里需要说明一点,有指标调整的原因,但尽管如此,劳动者的收入现在只占当年创造财富的40%。

  而且,就是劳动者拿到的很有限的这一块,还有相当部分是垄断部门的职工拿走的。一个说法是中国的行业收入差距达到15倍。另一个说法是占全国职工总数8%的垄断部门职工所有的工资、奖金、津贴加上福利,相当于全国工资总额的55%.由此,我们就可以看到问题在哪儿了。

  在当年的收入分配上,创造财富的分配上,接着的问题是什么呢?政府拿的多,这不见得就是问题,一些西方福利国家政府拿的也不少,但是有一点,它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用在公共服务、公共福利、公共保障等等方面。我们现在的问题是,财政收入的大部分用来进行直接投资和维持庞大行政机构的运转,用来进行再分配的部分很有限。 

  政府拿的多之后,这钱用得还有问题,这是当年财富分配和使用当中的第二点。但是还没有完,在这个环节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这就是我们当年创造的财富当中,有相当的一部分可以说分得不清不楚、不明不白,稀里糊涂给分没了。 

  经济学家王小鲁先生的研究表明,2008年中国G D P是30万亿元,而隐性收入总计有9.3万亿元人民币,其中63%的部分集中在10%的家庭。而这一年中国的灰色收入金额有5.4万亿元,也就是说在这30万亿元当中,接近20%,5.4万亿元分得不清不楚、,给分丢了。这些灰色收入主要来自制度不健全导致的腐败、寻租行为、公共资金流失、和垄断性收入的不合理分配。 

  王小鲁等人据此推算城镇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按城镇居民家庭10%分组,2008年城镇最高收入家庭与最低收入家庭的实际人均收入分别是5350元和13.9万元,差距是26倍,而按统计数据计算只有9倍。用城镇最高收入20%的家庭和农村最低收入20%的家庭来近似地代表全国最高和最低收入10%家庭,那么全国最高10%家庭的人均收入是9.7万元,而最低10%家庭的人均收入是1500元,两者在2008年相差65倍,而按统计数据计算只有23倍。由此可见,灰色收入对于拉大我国国民收入差距,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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