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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性奴案 谁的“国家机密”?

http://www.CRNTT.com   2011-09-24 08:19:23  


女子被囚禁的地窖
  中评社北京9月24日讯/日前,河南洛阳警方破获离奇大案,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李浩,在购买的地下室内开挖地窖先后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性奴,被囚禁时间最长的女子为两年,有两名女子被残忍杀害。更加离奇的是,洛阳警方竟视其为“国家机密”,质问将此事件曝光的记者:“谁给你的新闻线索?”“你这是在侵犯国家机密”。

纪许光:洛阳性奴案 谁的“国家机密”?

  2011年09月23日08:35南方网 纪许光 洛阳性奴事件曝光记者

  河南洛阳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李浩耗时1年在闹市居民区开挖地窖,并在深夜以“外出过夜”为名诱骗夜总会女子至此后实施绑架、囚禁。在长达2年的时间中,李浩成了名副其实的“皇帝”。先后6名被囚禁的女子成了他的性奴,任其肆淫、摆弄。

  因为一次大意,小晴逃脱,她的报案最终引爆该案。那份专案组民警所签署的“保密协议”在媒体的报道之后,显得苍白无力。正在当地采访洛阳电视台记者遇害事件的我,恰遇了这个事件。就其新闻价值来说,是毋庸置疑的。作为行使舆论监督权的记者,我的职责就是“靠上去”、“搞清楚”、“记录它”。在我对自己的职业认识中,细致求证、冷静写作、客观呈现,就已经足够。只要我的呈现文本符合事实并能满足社会公众知情权,一切足矣。但我很快发现,自己忽略了那个最致命的问题———脸面。 

  昨日上午,在我入住的酒店内,两名始终没有“亮证”的男子近乎粗暴地对我连发质问,“谁给你的新闻线索?”“你这是在侵犯国家机密”。事后得知,该两名男子系当地有关部门派出“约谈”我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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