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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提“一国两区”意在试温 | |
http://www.CRNTT.com 2012-03-30 08:39:00 |
自马英九今年1月赢得连任后,两岸各界就更加关注,未来四年大陆方面和台湾方面是否可在政治议题协商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由此便不难理解国民党荣誉主席吴伯雄上周提出的“一国两区”概念会引发“一石激起千层浪”的效应了。直至昨天在国台办记者会上,仍有台湾媒体“打烂沙盘问到底”。而国台办发言人杨毅则重申,只要认同一个中国,其他问题都可以讨论。一招“四两拨千斤”即化解了台媒的尖锐追问。 其实,“一国两区”并不是一个新名词。正如杨毅所说,这是长期以来台湾方面在法律层面对两岸关系所持的基本态度。1992年台湾方面颁布了“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作为规范两岸经济、贸易、文化等往来并处理衍生之法律事件所订定的律例。其中,条例名称中的“台湾地区”指“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及政府统治权所及之其他地区”,而“大陆地区”则指台湾地区以外之“中华民国”领土,两者均属于“中华民国”。此即“一国两区”之来源。 吴伯雄上周与中共总书记胡锦涛会面时触及“一国两区”,但未得到明确回应,外界遂议论纷纷、褒贬不一。相较于李登辉的“两国论”和陈水扁的“一边一国”论,“一国两区”有其积极意义,它至少承认“两岸同属一个国家”,与大陆方面“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主张是有交集点的。不过,该名词背后亦有“陷阱”,主要是“两区”的定位不明。到底这两区的地位是平等的?还是从属的?国防、外交、司法方面的关系如何处理?在这些问题未厘清之前,贸然下结论只会引起更大的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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