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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兴亡,匹夫有权

http://www.CRNTT.com   2012-09-18 11:22:12  


国家硬气,先要让公民的权利硬气
  中评社北京9月18日讯/81年前的今天,是一个关乎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日子——日本在华策划实施了九一八事变,拉开了对中国进而对亚洲及太平洋地区全面武装侵略的序幕。这一天在后来也被称为“中国国耻日”。

  “国耻”发生81年后的今天,世界已经整体走向文明与和平。然而在“主权神圣,寸土不让”的口号下,相当多的中国人把最近的钓鱼岛争端看做又一件“关乎兴亡”的国家大事,于是他们要行“匹夫之责”。

  然而天下兴亡,匹夫固然有责;可也不能忽略:天下兴亡,匹夫也该有权。

  ■ 若匹夫之权被侵犯,则天下兴亡无意义

  己域里,个人有说了算的权利

  100多年前,中国最早的启蒙者之一严复先生翻译了穆勒的《论自由》(《On Liberty》),严复将书名翻译为《群己权界论》。不得不说这个翻译体现了严复的高明和汉语的美妙——寥寥四个字,便讲清了一个人类社会的大道理。

  这个大道理就是:有些事是大家的——属于群域;有些事是个人的,属于己域。群域的事情不能个人说了算;己域的事情不能大家说了算。

  一个人表达什么观点、选择哪种品牌、开办何种商店……,这都是他自己的事情,属于己域。对属于己域的事情,他人可以评价,但不能干涉,即一个人在己域享有不可侵犯的自由权利。如果你想干涉现在属于己域的事情,那么对不起,你得先把这件事变成群域的事情再说,否则再不赞同也只能“动口不动手”。比如,你若想让别人不使用日货,只能去呼吁出台一个“禁止使用日货法令”,以法律的形式将群己的边界改变,而不是直接去阻挠别人。

  群域里,公众有说了算的权利

  而一个国家对争议领土争还是让、对战争发起还是停止……,都是全体国民共同的事情,属于群域。对属于群域的事情,个人可以发表主张并投出自己的一票,但不能越过大家的意见自行其是,即公众在群域享有不可侵犯的民主权利。

  如果公众对群域的事情不能参与决策,则他们对事情的结果当然也不必负有责任。比如,若一个人没有参与决策(支持、反对或弃权)一个“禁止使用日货法令”的出台,则他当然没有抵制日货的责任。因此匹夫有权,还是匹夫有责的前提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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