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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需从权力主导转向公民权利驱动 | |
http://www.CRNTT.com 2016-03-12 11:28:25 |
在这种情况下,就应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那么,如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呢?根本的一点,就是要使经济真正按照市场的自身规律与机制来运作,具体到制度的操作层面,就是要将市场的自身规律与要求化为社会成员明确的经济权利而禁止公权力的任意干预。 如果不能普遍明确幷有效保障公民的应有经济权利,市场的自身规律与内在机制在制度层面就无法有效体现,就更谈不上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规范的现代市场经济是一种法治经济,其本身以公民的广泛经济权利作为制度支撑。 正如有学者指出的:“法学意义上的市场,实际上就是权利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劳动力市场、知识产权市场、金融市场、房地产市场等,都可视为各种不同性质和种类的权利市场,在这些市场中,不仅生产资料、劳动力、智力成果等成了交易的对象,而且与这些商品相关的各种权利也成了交易的对象——商品。交易是一种权利的转让,市场是一种权利关系的集合体,市场机制是一种权利运行的机制。这种权利就是经济权利,公民的经济权利具有商品的属性,是可以用来交换的,幷且公民在交换过程中实行其权利,幷增加其所享有的权利。”如果一个国家缺乏对公民经济权利的有效确认与保障,市场的内在机制与规律无法得到有效的制度支撑,其市场经济就不可能发达,经济也就不可能持久健康发展。 正是基于经济权利的广泛确认与有效保障,社会成员才有法定的资格、稳定的预期与持续的动力去追求自身利益、提升自身素质、有效利用资源、开展广泛竞争、激发社会潜能、致力各种创新、推动经济发展,创造社会财富。换言之,市场运作的基本制度要素是公民权利,成熟的市场经济实际上是公民权利驱动的,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都是尊重与实现公民经济权利的结果。 按照这一理念,中国的经济转轨与体制改革就不能仅局限于资源配置方式变革的层面来理解,其实质是国家经济权力与公民经济权利关系的重大调整,具体来说,是国家经济权力的重组与公民经济权利的发育,是国家高度集中的经济权力向分散化的公民经济权利的复归,是社会经济生活从政治权力主导转向公民权利驱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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