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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允中:“一国两制”的四个要点与五个坚持 | |
http://www.CRNTT.com 2016-03-17 00:06:52 |
国家领导人和中央官员近年谈及港澳特区时,经常提到要“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杨允中认为,正确理解“一国两制”有四个要点。 其一,原有单一制社会主义政体中可以存在局部复合制成份,其积极性远大于消极性,它非但改变不了国家原有单一制性质,反而对其构成不可多得的优势互补、锦上添花,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丝毫不能改变国家对其全面管治权。 其二,中国社会主义大家族扩大包容性,可以存在非社会主义成员,中国社会主义宪法可作出特别授权在局部特殊地区保留原有资本主义,但后者是地方政权,它对中央政府的从属地位犹如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可心存抗衡,不可挑战中央政府的权威,国家宪法不可逾越的权威地位必须受到尊重。 其三,高度自治并非独立王国,并非各自为政、自行其是,其深层含义在于最大限度地调动本地居民积极性、创造性,在于构筑一个全新生产函数,令特区资源配置和社会潜能得到充分发挥,在于确保国家核心利益和特区居民基本福祉最大化。 其四,高度自治权可以长期享有,“50年不变”不仅是中央政府的庄严承诺,也是一种特定宪制性法律规范。邓小平“前五十年是不能变、五十年之后是不需要变”的英明论断,本身就是辩证统一,它令国家与特区共同受益,几十年后当国家与特区都变得更加发达、更加文明,两者间趋同性越来越大,就意味着双方向实现中国梦与和平统一目标的更高水平、更高阶段进发,即双方有序地向未来版命运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逐步攀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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