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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论:钓鱼岛列屿是中国领土 定能完璧归赵

http://www.CRNTT.com   2016-04-09 00:15:32  


 
  谨表下官拙见。

  外务卿伯爵井上馨。” 

  (《日本外交文书》第18卷“版图关系杂件”) 

  日本外务卿井上馨给内务卿山县有朋的复函影印本,刊出拙着《王基文文集》上卷第301页。

  由上可知,冲绳县令西村舍三和日本外务卿井上馨,都认定钓鱼岛列屿为中国固有领土,是中国台湾岛附属岛屿。他们指出:“盖久米赤岛、久场岛及鱼钓岛,与《中山传信录》中所载之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相同,无置疑之处也”;此岛屿近清国之境,且清国已命其岛名”此岛屿是“台湾近旁之清国所属岛屿”。

  冲绳县令西村舍三和日本外务卿井上馨,都是当年日本政府最关键的相关官员,他们经过仔细调查后认定钓鱼岛列屿是中国固有领土,最具说服力。

  公元1785年日本林子平《琉球三者并三十六岛之图》,证实钓鱼岛列屿是中国固有领土。

  《三国通览图说.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作者是日本著名史地学家仙台人林子平(1738-1793),绘于公元1785年(清乾隆五千年、日本天明五年)。此图所绘琉球国西南边界为姑米山,极西南边界是八重山,在姑米山对面黑水沟的西边,绘有钓鱼台、黄尾山、赤尾山,所涂颜色,与中国沿海各省相同,皆为淡红色,明确标示钓鱼岛列屿为中国领土。这是他经过亲自认真考察所得出的结论,也是当时日本朝野人士的共识。此图是为日本海防筹边而作,供日本当局作军事防务之参考,务求格外精确无误,其正确性毋庸置疑。这是日本人为海防筹边而绘的地图,所反映的历史真相--钓鱼岛列屿属于中国领土,更具说服力。此图不仅在当时日本广为流传,出现多种摹写本,同时也引起国际间的重视。公元1832年就译成法文,在巴黎出版,使西方人也知道钓鱼岛列屿属于中国领土。此图是中琉日史籍中留存下来记载钓鱼岛列屿属于中国领土的重要文献,具有重大历史价值。

  在证实钓鱼岛列屿是中国固有领土方面,林图也是最全面最权威的舆图之一,地位仅次于明嘉靖《筹海图编.沿海山沙图》和清乾隆《坤舆全图》。原图藏于日本京都大学附属图书馆。其影印本刊登于2005年6月25日新加坡《联合早报》,是拙文《从历史文献看东海究竟属于谁》笔者提供的附图。

  公元1801年日本人摹本,绘有钓鱼台、黄尾山、赤尾山,所涂颜色,与中国沿海各省相同,皆为深红色。有位钓鱼岛作者把林子平所绘原图也说成深红色,是以摹本涂色当作原图涂色,而原图涂色实为淡红色。公元1801年日本人摹本,不仅在涂色方面与原图不同,且有缺点,应以原图为准。

  日谎言“钓屿属日”依据不成立。

  日本高官政要,他们异口同声不断重复谎称: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不存在领土问题,无论是在历史上,或者是在国际法上,尖阁诸岛(钓鱼岛列屿)都属于日本”。

  日本谎言钓鱼岛列屿为“日本固有领土”,其所谓“历史依据”有二:一为1895年1月14日的日本“内阁决议”;另一是所谓1896年4月1日的日本政府“第十三号敕令”。前者因同日本殖民扩张窃土盗海相联系,又是单方面决定,属非法无效;后者则是虚构伪证,即使是真,单方面决定,亦无法律效力。故而,日方谎称“钓屿属日”,并无历史依据。

  日方谎言“钓屿属日”,其所谓“国际法根据”亦有二:一是所谓“无主地先占为主”;另一为所谓“实际控制”。前者属篡史谎言,钓鱼岛列屿是无人岛并非无主地,乃是中国固有领土;后者违背国际法,属窃土盗海侵略行径,非法无效。

  总之,日本谎称“钓屿属日”,其所谓“历史和国际法依据”,全不成立,即既无“历史依据”,亦无“国际法根据”。事实上,钓鱼岛列屿乃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895年1月14日的日本“内阁决议”,是不合法和无效的。因为它自始至终都是瞒着清政府和世界各国单方面偷偷摸摸进行的。根据国际法,单方面决定,无法律效力。而且,1895年1月14日的日本“内阁决议”并没有公布;同月21日,内务大臣命令冲绳县知事在钓鱼岛、黄尾屿上建立表明“冲绳县所辖的界碑”一事,从未通报过。这些一直到1952年3月发行的《日本外交文书》第23卷中才首次公开。而建立“界碑”一事,不仅在中日签订《马关条约》之前没有建立,而是在74年后的1969年5月9日才竖立。也就是说:是在发现钓鱼岛列屿周围海域海底蕴藏着丰富石油之后才建立的。这是日本图谋再度侵占中国固有领土钓鱼岛列屿的铁证,是公然违背《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规定的非法侵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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