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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胜在有ICAC?城大教授不同意 | |
http://www.CRNTT.com 2016-04-20 00:18:28 |
4月19日,中国反腐倡廉与法制建设国际学术研讨会于香港中文大学召开,公婷是在研讨会上做出上述表示的。 根据国际组织透明国际(International Transparency)每年公布的腐败感知指数(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香港从2012年至2015年分别位列全球国家和地区清廉排名的第14、15、17、18位。虽然名次略有下降,但是依然属于全球最为清廉的城市之一。公婷表示,在香港市民看来,“贪一块钱也是贪”。香港的清廉除了廉政公署的制度设置之外,更根植于香港社会文化中对于腐败的零容忍。 公婷所进行的研究对全港412个选区的6744个家庭进行了随机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从1到10的范围内,全港总体腐败容忍度为1.24。在回答“如果你知道某人贪污,你是否会举报”的问题中,70%的受访者表示会举报,同时有10%的受访者持否定答案,以及20%的人表示不确定。以上两个主要指标显示,香港市民总体对腐败的容忍程度极低。 研究还发现,香港市民认为导致腐败最重要的前三个原因是政商关系、个人贪婪和缺乏透明。尽管相当比例的市民同意“在人类社会中贪腐无可避免”,但绝大部分市民都对以贪腐手段达到正当目的表示无法原谅,同时也并不同意颇为流行的“贪污是政府的润滑剂”这一说法。 值得一提的是,93.5%的受访者对廉政公署持较为正面的看法,认为“廉政公署值得自己的支持”。 反腐应该靠廉政公署的制度设计还是靠社会文化中的反腐意识?公婷认为,仅仅用制度反腐还是不够的。她将反腐分为权力反腐、制度反腐、社会反腐三条路径,分别对应让官员“不敢贪”、“不能贪”和“不想贪”。公婷说,制度反腐虽然可以通过制度设计减少腐败,但是规章制度不可能无所不包,也有其滞后性。在具体执行层面,也有可能遇到执行力度不足和“上有政策,下游对策”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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