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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荔彤语中评:冲之鸟不是岛 蔡政府应坚持

http://www.CRNTT.com   2016-05-07 00:22:08  


 
  陈荔彤说,冲之鸟是岩块与沙洲,但日本执行它的国内法,认为冲之鸟是岛,所以扣押台湾渔船。日本对台湾渔船执法之举,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依国际法发生国家责任损害赔偿的问题,所以受害的台湾渔民可向日本进行国家责任索偿,或由“中华民国”替代渔民进行。

  针对准驻日代表谢长廷4月27日说,冲之鸟争议应该要由政府之间解决,不要给渔民带来困扰,未来要检讨台日渔业协议有哪些部分需要加强。陈荔彤回应,冲之鸟与钓鱼台,两者没有连结关系。台日渔业协议的区域仅在钓鱼台附近海域。至于冲之鸟海域,日本国内法已规范冲之鸟海域是他们的专属经济区,日本一定会严格执法。新政府未来也无法以冲之鸟外之日本所谓专属经济区签订台日渔业新协议,艮以此海域现时应定位为公海,属国际社会各国公同共有,非可为两国谈判之标的。

  陈荔彤说,冲之鸟海域是公海,虽任何军舰与公务船都可巡逻,但由于现在时机敏感,日本派出海上保安厅船舰进行冲之鸟海域执法,台湾也可派遣“海巡署”船舰进行护渔,日本海岸巡防队与台湾“海巡署”地位相当。但由于日本与美国是站在一起,美国日本同盟,台湾派遣军舰护渔,等于是对抗日本美国,确实可能擦枪走火。目前东海钓鱼台、南海南沙争议敏感之际,“中华民国”是否派遣军舰到冲之鸟海域护渔?我是不赞同。派遣“海巡署”公务船护渔,比较适当。

  陈荔彤强调,马政府或蔡政府都应该坚持主张,冲之鸟不是岛,并依国际法,秉持和平解决争端原则处理冲之鸟捕鱼权问题。政治手段包括,协商谈判、签订协定、斡旋、调解、事实调查、和解等。司法手段包括,向常设国际海洋仲裁庭及国际海洋法院请求仲裁或裁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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