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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党纲决议文冲突 民进党应作整合 | |
http://www.CRNTT.com 2016-11-13 00:25:13 |
民进党难跳脱“台独”党质疑 基本上,《公投“台独党纲”》及《正常“国家”决议文》揭橥迈向“独立建国”愿景,与《台湾前途决议文》承认“中华民国”形成矛盾对立目标冲突,这也是民进党仍被批判拥抱法理“台独”之依据。《公投“台独党纲”》主张建立“主权独立”自主的“台湾共和国”,《台湾前途决议文》则是认同“中华民国”;《正常“国家”决议文》则是追求台湾为正常“国家”目标。 民进党为台湾当局目前执政党,却在核心政治主张上有追求“法理独立建国”及“维持两岸现状”两种冲突性目标,此或将引发中间选民疑虑,认为民进党承认“中华民国”仅只是暂时性权宜之计“借壳上市”,是民进党有意为之的一项迂回战略退却。 至于《台湾前途决议文》虽承认“中华民国”,但宣称主权与领土范围限缩在台湾,此即是“中华民国”等于是台湾并结合一体。然此决议文仅是界定台湾与“中华民国”关系,台湾就是“中华民国”、“中华民国”就是台湾;却无说明两岸关系性质究竟系属何种定位。惟民进党后又宣称两岸可以建立特殊关系,保有些许“统合论”的国家统一愿景。 然而,当民进党通过《正常“国家”决议文》,等于又是推翻《台湾前途决议文》论述主张,甚至比《公投“台独党纲”》更加追求法理独立目标。《台湾前途决议文》提出“中华民国”是台湾、台湾是“中华民国”论述,若系指管辖权的分治,殆无疑义;但若是主权的分割,则变成“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一边一国论”。 换言之,民进党若依据《正常“国家”决议文》,就不可能会承认“一个中国原则”、“九二共识”;而是采取“制宪”正名变更“国号”,这等于从内而外彻底变更“中华民国”实质内涵与形式。民进党已第二次执政,但《公投“台独党纲”》与《正常“国家”决议文》却对“中华民国”持否定态度;而《台湾前途决议文》虽承认“中华民国”,却宣称主权与领土范围而非是管辖权仅限缩于台湾。此即是“中华民国”与台湾已结合浑然成一体,“中华民国”实质“台湾化”,从“中国之国”转化成“台湾之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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