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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鹏:惠台新政为两岸交流合作增添新动力 | |
http://www.CRNTT.com 2018-03-02 00:10:49 |
中评社北京3月2日电(作者 王鹏)2月28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中央组织部等29个部门,发布实施了《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明确了在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加快给予台资企业与大陆企业同等的待遇,以及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这是农历新年后祖国大陆对台工作的“起手式”,既是对中共十九大对台工作精神的迅速贯彻落实,也充分展现了新时代对台工作的新气象、新作为,必将为扩大深化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增添强劲的新动力。
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在当天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总结了此次惠台新措施的三个特点,即同等待遇、量身定制和受益广泛。这些措施的出台,将给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带来巨大机遇和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值得关注的是,《若干措施》首次详细列出在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台资企业所拥有的权益和政策引导方向。其中,对于台资企业参与“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设立区域总部和研发设计中心、牵头或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等方面,均享有与大陆企业、大陆同胞同等待遇;在土地利用政策、农业支持补贴、小额支付结算、金融征信服务等方面,台资企业也享有同等的政策优惠。同时,大陆市场将面向台资企业大幅开放,允许其参与重大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建设,参与政府采购及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并明确指出了台资企业转移升级、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以及拓展内外需市场的政策导向。可见,《若干措施》的出台已将台资企业平等视为内资企业,并提供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市场环境,充分体现了大陆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发展机遇的真诚意愿,彰显了“两岸一家亲”的重要理念。 改革开放40年来,台资企业赴大陆投资即成为带动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力量,台商投资日益呈现产业广泛化、类别多样化、经营形态多元化、地区分布扩展化、规模大型化等新特征。据商务部台港澳司统计,截至2017年底,大陆累计批准台资企业投资项目10.2万个,实际使用台资约690亿美元,大约创造大陆1100万个就业岗位。目前,台湾是大陆第二大投资来源地,大陆是台湾最大的投资目的地。台资企业投资还有效拉动了大陆进出口贸易的持续增长,带动了一、二、三产业的不断发展。随着大陆经济进入新常态,产业结构由“工业经济”主导向“服务经济”主导转变,台资企业在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和资金筹措等方面逐渐遇到了困难。此次出台的惠台新措施“急台资企业所急”“想台资企业所想”,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有利于吸引台湾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核心优势产业投资大陆,帮助现有台资企业转型升级,解决台资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融资困难、销售不畅、待遇不足等问题,真正实现“引商、安商、稳商、强商”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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