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毅夫:招赘婚涉及的神主牌问题 | |
http://www.CRNTT.com 2019-11-29 00:03:38 |
今天试答一个问题,招赘婚涉及的神主牌问题。 台湾学术大师李亦园教授曾讲述招赘婚涉及的“异姓公妈牌位”的排列规则。他在《文化的图像》(台北允晨文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版)一书里说:“例如曾女招陈某为赘夫,生下儿子二人,一姓曾一姓陈,未分家前,厅堂上同时供奉曾、陈两家的祖先牌位,曾氏牌位在右,表示是主系祖先,陈氏牌位在左,表示是外系祖先;但是当父母过世后,两兄弟分家,他们随即把祖先牌位分别填写一份迁出,各自供奉于自已的厅堂上,不同之处,只是在曾姓家牌位的排列如原来厅堂的位置,陈姓兄弟家排位,则位置互换,陈氏牌位为主放置右侧,曾氏牌位为副放置左侧”。 另有两种情况: 其一,假定陈某是陈家长子,按宗法制度规定长子是不得外迁的,但为生活所迫不得已应招入赘。他在曾家应如何安置陈氏祖先牌位呢?对民俗有研究的台湾作家吕赫若在其小说《石榴》里描写了作为长子的金生入赘后在妻家供奉自家祖先神主牌的情形:“因为是入赘,所以他祖先的灵位放入吊笼,设置在稻谷脱谷的房间里”,“金生从梁上把挂着的吊笼拿下来,摆在长凳上,装祖先的牌位放入笼里,摆上供品”。金生是长子,所以约定了招入娶出的方式,在娶出之前,金生自家祖先的神主牌幷不摆在妻家的厅堂(俗称公妈厅)上; 其二,假定陈某在妻家死亡,其神主牌应摆设于陈氏祖先(外系祖先)的位置上,及儿子长成分家,陈某神主牌当主要由陈姓儿子奉祀。 附带言之,从上记可知,神主牌幷非不可动。曾经听得台湾绿营人士说:“台独”党纲是神主牌,千万不可动。这说得不对!只要不姓“独”、或者看清情势不愿姓“独”了,则动动它或者冻冻它甚至撤掉它,有何不可呢? (作者汪毅夫系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讲座教授、全国台湾研究会副会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