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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新决议文 彰显民进党两岸局限

http://www.CRNTT.com   2019-12-02 00:23:42  


 
  首先,民进党通过新决议文重新确认《台湾前途决议文》在现阶段作为指导性纲领的政治意义,及揭示住民自决的传统价值,然却欠缺对两岸关系终局安排的制度性设计。而以住民自决决定台湾未来,可能产生支持维持现状、支持台湾“独立”、支持“一国两制”任一选项。然而,矛盾的是前述三项结果在《社会同行世代共赢决议文》、《台湾前途决议文》中已经排除支持台湾“独立”及接受“一国两制”选项,因为民进党既宣称承认“中华民国”怎会又支持公投台湾“独立”呢?若是统一在“一国两制”下,民进党则在新决议文公然反对“一国两制”,显然住民自决的选项就只有剩下“维持现状”。吊诡的是,若民进党既是要选择“维持现状”,又何须利用公投捍卫现状呢?

  民进党在承认“中华民国”且不追求法理台湾“独立”前提下,其实住民自决并无“独立公投”选项,反而可能是选择运用“统一公投”抗拒“一国两制”,以“维持现状”。新决议文重新确认民进党传统主张住民自决精神,然依据目前台湾新修正的《公民投票法》规定,有关统一与“独立”选项并未被列入公投事项,除非民进党试图修正《公民投票法》纳入“统独公投”,否则势将难以彰显住民自决精神。民进党主张恪守住民自决精神,以目前公投法排除统独选项,存在着政党理念与实际法律制定的背离。

  其次,新决议文确认《台湾前途决议文》为指导两岸政策纲领性文件,与蔡英文宣称遵循《“中华民国宪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处理两岸事务主张有所背离。外界批判“一党纲两决议文”充满矛盾,即1991年通过《公投“台独党纲”》主张“建立‘主权独立’自主的‘台湾共和国’”,1999年通过《台湾前途决议文》主张“中华民国”是台湾、2007年制定《正常“国家”决议文》诉求正名制宪。《公投“台独党纲”》、《正常“国家”决议文》被视为民进党试图“变更现状”,追求“独立建国”、“国家”正名的终极目标,台湾与大陆关系分离为“一边一国”、“一中一台”关系定位;而《台湾前途决议文》则被视为追求“维持现状”目标,依据“宪法”承认目前“国号”为“中华民国”,倾向“两个中国”关系定位。

  但《台湾前途决议文》提出有关“中华民国主权”及有效管辖权仅局限于台澎金马,在此决议文中“中华民国”与大陆失去历史、“主权”及领土纽带。但依据《“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前言仍明载“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显示两岸终极统一目标;另依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揭示两岸定位为“一国两区”。显然《台湾前途决议文》仅处理“中华民国”与台湾关系定位,并未处理“中华民国”与大陆关系定位。

  最后,新决议文倡议住民自决精神,显示其试图运用《公民投票法》排除任何两岸政治协议通过的可能性。新决议文回避外界期许“一党纲两决议文”所揭橥目标冲突之解决,运用焦点矛盾转移方式批判大陆当局所提出“两制台湾方案”,此决议文目标不在于整合《公投“台独党纲”》主张建立“台湾共和国”,及《台湾前途决议文》承认“中华民国”、《正常“国家”决议文》倡议公投制新宪之目标冲突,而是由内转外批判“一国两制”对所谓“台湾主权”之侵害。

  民进党新决议文揭橥住民自决精神,回应新兴独派质疑其抛弃传统精神与价值,避免传统选民支持者滑向新兴独派政党。同时,藉此排除两岸任何政治协议通过,例如排除国民党所倡议《两岸和平协议》等政治性协议通过,若要通过必须经过“国会”双审议、人民公投”及绝对多数同意之高门槛标准。民进党若是根据住民自决精神,其实就不应在《公民投票法》设计“国会”双审议、人民单公投”高门槛,排除两岸政治协议通过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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