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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专访:叶国谦谈“爱国者治港”

http://www.CRNTT.com   2021-02-23 00:01:46  


 
  中评社: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日前提出,若香港特首改由协商产生,也不算违反《中英联合声明》,亦不需要修改《基本法》。特首林郑月娥则回应称,应继续采用选举产生。对此您怎么看待?

  叶国谦:我认为梁振英副主席是从理论的角度去探讨这个问题,因为我们在制定《基本法》的时候,第四十五条确实讲得清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所以他说特首是可以协商产生也没有错。如果香港出现了梁振英副主席所描述的情况,候选人是美国的棋子、是忠诚于外国的,那么他能不能通过选举获得权力呢?当然是不行。这种情况下,可能我们会转向协商。如果到了这一步,是不是违反《基本法》?不是。我觉得梁副主席讲的是这个意思。

  但是在现实方面我们看到,回归以后,香港所有的特首都是由选举的方法产生的。所以我们有《基本法》附件一,有最初是四百人、现在是1200人的选举委员会。那么在现在的情况下,是不是要放弃选举,走上协商的道路?我觉得这个是不应该出现的,也是走不通的,现在更没有到这个地步。

  如果我们从理论、学术的角度来讲,协商完全是没问题的。但是在现实的情况下,我觉得香港特首还是应该由选举产生。当然在选举的设计方面有改革的必要,比如选举委员会的成员由哪些组成部分、是怎么产生的等等。选委会第四界别是政治界别,由人大代表、部分政协委员、立法会议员、区议员等组成,这方面其实是可以考虑改革的,因为区议会现状我们很清楚,很多人都是搞“港独”的,这不改不行,应该有个大幅减少;还有就是政协委员这部分,我们觉得它可以有更多的人加入。从选举委员会的组成入手,可以确保行政长官真的是由爱国者出任。这也是中央政府的一个底线。

  中评社:您今年打算带什么议案上两会?

  叶国谦:我个人比较注重法治,特别是《民法典》出台以后,对我们国家意义重大。我觉得内地经济发展的快速推进,人民生活水准的大幅提高,其中民营企业功不可没。但是我发现了很多问题,法律对民营企业的保障不够,导致民营企业很容易受到外部冲击。我们也收到了不少投诉,有时公安机关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把民事案件当作刑事案件来处理,大大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

  我想在这方面提出议案,希望中央政府能够更多地关注。我国民营企业众多,对国家经济起飞十分关键,没有法律保障,它们的权益会受很大损害。《民法典》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但在具体落实上也要加强监督。

  另外,民建联准备了二十多条建议和提案,对粤港澳大湾区、文化等领域都有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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